澄清公告
(略):CRCC-SHJC-2024-65
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53页关于“GC04包件付款及结算方式:
(略)
原文:GC04包件付款及结算方式:
(略)
月结(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60%,货物全部送完且办理末次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货款的20%,剩余20%在办理末次结算后一年内无息支付。
银行对公转账或者以铁建银信,云信,建信,银行承兑支付等方式:
(略)
变更为:
GC04包件付款及结算方式:
(略)
钢筋供货后6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60%;后续每季度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每次付至已结算货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最终竣工结算审核完成、通过审计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7%;剩余结算货款的3%审计后两年内一次性付清。银行对公转账或者以铁建银信,云信,建信,银行承兑支付等方式:
(略)
特此通知。
招标组织人:
(略)
日期: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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