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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贵州 - 毕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
项目名称:(略)
(略):P(略)0080E
(略):GZZZ-2024A2079
采购方式:(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8月
目录
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2章磋商内容
第3章磋商须知
第4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第5章磋商程序
第6章评分标准
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8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釆购政策
第9章附件
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略)(略))耗材采购项目(C包)(二次招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D01-D01-9302
项目概况
(略)(略)(略))耗材采购项目(C包)(二次招标)(略)(略)中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P(略)0080E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30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30元
采购内容:耗材1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至开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开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1.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获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略)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缴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4年8月19日10:00时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他形式缴纳的方法,(略)(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为准。
2.磋商保证金绑定:(略)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略)
3.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略)
(略)(略)000969
开户行:(略)毕节分行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4.采购活动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略)
5.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略)(略)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略)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略)(略)操作流程。
6.办理CA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6.(略)网站,(略)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略)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略)(略)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事项。
6.2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服务热线:(略)
应急联系电话:(略)
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第2章磋商内容
2.1采购内容:耗材1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8);
2.2釆购内容及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附件8;
2.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数据是真实、可靠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和主要参数指标要求;
2.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5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略)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略)(略)操作流程。
注:敬告:
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运输、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略)、数量和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第3章磋商须知
3.1总则
(略)本《磋商文件》(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
(略)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定义:
(1)《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略)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
(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提交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
(3)“磋商组织机构”(略)(略)
(4)“供应商”(略)获取:(略)
(5)“甲方”(略)(略)(略)),也称采购单位:(略)
(6)“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
(略)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略)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略)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略)供应商必须在2024年8月19日10:00前按规定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会议结束后,(略)要求退还。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略)
(4)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时间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的。
(略)报价:
(1)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在合同有效期内(略)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最后报价与供应商分项报价计算之和的差额即为供应商磋商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各分项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
(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时,由成交的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现场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略)
(略)供货期、地点:(略)
(1)供货期:一年,投(略)(略)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略)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需承诺接到采购单位:(略)
(2)地点:(略)
(3)验收: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4)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3.1.(略)不接受采购单位:(略)
(略)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略)
3.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
(略)符合第一章要求的资格;
(略)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略)
3.2.(略)交纳了磋商保证金;
(略)《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略)提出书面的质疑,本公司将针对其内容进行答复。(略)购买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
(略)供应商需现场踏勘的,请自行安排踏勘;因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均由踏勘人自行负责。
(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略)在开标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
(略)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文件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略)
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敬告:(略)(略)要求,否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
(略)《响应文件》的格式:
(1)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略)
(略)《响应文件》的内容:
(1)报价文件:
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
B.《报价一览表》:必须按本磋商文件“附件3”格式填写,并异常低价审查(报价符合性审查项);
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
(2)资格文件(资格审査项)【所含材料扫描上传,原件或复印件(承诺函或声明除外)均可(须保证清晰可见),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或电子公章】: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至开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开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F.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
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技术文件:
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B.《技术情况说明书》基本内容包括本项目:技术(服务)偏离表:投标产品服务或技术指标与文件要求比较偏离情况(附件4格式);
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
(4)商务文件:
A.付款方式:(略)
B.供货期(符合性审查项):一年,投(略)(略)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略)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需承诺接到采购单位:(略)
C.质保期(符合性审查项):按产品实际质保期执行;
D.售后服务(符合性审查项):服务期限内,供应商至少须配备1名供货联络员,全权处理销售成交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接受采购人:(略)
E.备案凭证(符合性审查项):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F.配送权(符合性审查项):供应商应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交产品在采购方的唯一合法配送权证明材料、供应商资质、生产厂家资质及投标产品注册证、注册证附件,如在承诺日期内不能提交,或提交资料经采购方审核不合规且在20个日历日内不能补正的,则视为无履约能力,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G.需求承诺(符合性审查项):(略)临床需求,若成交后所投产品经临床试用后无法满足临床需求,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H.医保码承诺函(符合性审查项):属于必须具有医保码的耗材,供应商在报价一览表中须提供正确无误的医保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I.供应承诺(符合性审查项):在供货服务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医用耗材的政策或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应要求执行;对涉及到的产品视为已经提前到期(供应商不能继续供应该产品)。(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J.供应商承诺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上传】(符合性审查项);
K.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项):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属于医疗器械内容所投标产品)。
L.商务偏离说明表:投标指标与要求比较偏离情况(附件5格式)
M.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
(略)响应文件的提交:
(1)(略)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
(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在2024年8月19日10:00(略)要求上传,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响应文件。
3.5磋商
(略)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响应文件;
(略)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磋商期间供应商必须由经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保持在线参加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略)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6磋商资格的丧失
(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3.6.(略)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略)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资格审查项的资格文件或资格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将丧失磋商资格;
(略)供应商没有按要求扫描上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的技术商务文件或属于符合性审查项技术商务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将丧失磋商资格。
(略)供应商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后不响应采购人:(略)
(略)磋商期间供应商没有保持在线参加磋商的,视为自动退出磋商。
第4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
4.1评审原则:
(略)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响应文件》的密封和符合性评审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略)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参与现场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现场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2评审方法:
(略)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2.(略)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略)
(略)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3成交通知:
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略)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须按第3章(略)条之要求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4评审纪律:
(略)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
4.4.(略)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略)
(1)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4)向采购单位:(略)
(略)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
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略)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
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略)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略)
(略)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
(略)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略)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
(略)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
(略)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
(略)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略)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5会场须知:
(略)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
(略)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
(略)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磋商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
(略)磋商小组成员就座后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强加于人;
(略)磋商小组成员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发表过的意见不应重复,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
第5章磋商程序
55.1磋商会前1小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2名及采购人:(略)
5.2磋商小组成员到达会场,(略)签到。
5.3磋商小组成员推选组长。组长宣布本次磋商开始。
5.4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
5.5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
5.6工作人员解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开始磋商。
5.7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
5.8磋商:
(略)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磋商。
(略)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磋商响应通知后20分钟内,(略)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的,将视作完全响应补充响应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略)(略)操作流程。
(略)技术与商务磋商补充响应承诺: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磋商结束后,组长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就磋商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工作人员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
5.9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提供的样品及材质小样(如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5.10报价审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査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11价格磋商: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磋商中各供应商的报(略)文规定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12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13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定。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14公布《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
5.15组长宣布磋商会议结束。
第6章评分标准
6.1报价分(满分30分):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
注:
(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供应商有效投标价格的最低报价;有效投标报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釆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按单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价计算金额为准。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査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2技术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共70分):
技术分评分标准(40分)
(略)
评分项
评分说明
备注
1
对应于磋商文件设备技术规格及配置的偏离度(40分)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或优于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略)”的要求的得40分。投标响应文件与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略)”的任意一条条款存在负偏离,扣减1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0分为止。
(请供应商在填写技术偏离表时按投标产品参数对偏离表进行如实填写,若后期发现有虚假应标的情况,采购单位:(略)
商务分评分标准(满分30分)
(略)
评分项
评分说明
备注
1
服务方案
(10分)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货物配送保障计划等)进行评价:
①实施总体计划良好、质量保障措施完善、货物配送保障计划合理得8-10分;
②实施总体计划较为良好、质量保障措施较为完善、货物配送保障计划较为合理得4-7分;
③实施总体计划较为差、质量保障措施不完善、货物配送保障计划不合理得0-3分。
2
企业业绩
(10分)
提供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
人员配备
(5分)
在文件内要求配备的1名供货联络员的基础上,根据供应商拟针对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进行评价(服务团队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1、人员配置数量超过5人以上的得5分;
2、人员配置数量3-4人(含4人)的得3分;
3、人员配置数量少于3人(不含3人),的得0分;
注:①需提供详细的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略)
4
产品供应库
房保障情况
(5分)
供应商在具备专业的耗材供应库房的得5分。
注:耗材供应库房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证书复印(略)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房产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复印件;若为供应商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房产的土地使用权证或房产证证(略)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房产验收证明或验收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6.3政策性加分项(满分5分):
(略)
评分项
评分说明
备注
1
节能环保产品加分项
(满分2分)
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及黔财采〔2014〕15号文的要求,对投标服务中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货物相关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2
少数民(略)加分项
(满分3分)
投标服务原产地在少数民族(略)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云南、贵州、青海、内蒙古(略)、新疆维吾尔(略)、宁夏回族(略)、广西壮族(略)及西藏(略))的投标主产品
要≥采购预算价的50%以上加3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6.4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给予废标,项目评标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略)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5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响应供应商家数:
1.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
2.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响应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4.响应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略)
5.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6.供应商有串通磋商、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7.响应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略)
8.未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9.磋商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略),在同一采购项目/品目中同时磋商的;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7章合同主要条款
7.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扫描件给代理机构:(略)
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7.3供货期、地点:(略)
(略)供货期:一年,投(略)(略)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供货任务,(略)业务的正常开展,正常情况下供应商需承诺接到采购单位:(略)
(略)交货地点:(略)
(略)验收: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略)付款方式:(略)
7.4违约责任:
(略)中标供应商逾期交货或安装调试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采购人:(略)
(略)中标供应商所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略)
(略)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有瑕疵的,验收小组应书面向其提出补救或整改意见并约定期限,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或整改,每逾期1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采购人:(略)
(略)如乙方提供的是假冒伪劣数据的,乙方除了要将合格数据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外,还将承担其它经济、法律责任。
7.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合同参考文本)
XXXX采购项目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略)
产品名称:(略)
数量/单位:(略)
(略)
1
成交总价(大写):
(小写):
第二条合同周期
本合同约定合同周期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采购总数量到达约定数量或者合同时间期满,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终止合同,某一分项采购数量届满时,甲方不再向乙方进行采购该分项。
第三条采购方式:(略)
竞争性磋商
第四条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
采购价格和采购数量详见:XXX。
(一)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具体购买数量以据实结算为准,采购需求中给出的产品采购数量只是采购单位:(略)
(二)在供货服务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医用耗材的政策或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应要求执行;对涉及到的产品视为已经提前到期(供应商保证不继续供应该产品)。
第五条质量要求
(略)对产品规格的要求,按医院要求的规格产品进行供货,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包装标准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配送销售的全部耗材、试剂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七条配送销售
(一)乙方须具有耗材、试剂存储和配送销售的资质、硬件和软件条件。
(二)乙方所配送销售耗材、试剂的生产企业、产品、(略)、数量和送达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订单执行。(略),急救耗材配送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耗材、试剂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72小时,节假日除外。
(三)乙方(略)等相关信息。
(四)乙方要严格质量管理,并按照购销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对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的,采取相应赔偿、惩戒、退出和应急保障等措施。采购期内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供应不及时、质量不合格、断供等情况,将取消中选资格。
第八条验收
(一)耗材、试剂交货地点:(略)
(二)乙方销售耗材、试剂,要按照耗材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和销售发票。销售发票的购、销方名称:(略)
(三)乙方所销售的耗材、试剂须提供检验部门出具的该耗材、(略)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乙方提供的耗材、试剂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对送达的耗材、试剂,经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后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及破损的耗材、试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在2日内进行更换处理,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使用,逾期未更换的,视为乙方未按时交货。
(五)甲方需要对耗材、试剂进行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六)甲乙双方对耗材、试剂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将耗材、试剂送甲方所在地相关检测部门检验。
(七)乙方销售的耗材、试剂如发现任一品项3次以上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品规耗材、试剂购销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耗材、试剂,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验收合格后,甲方签署验收单并交一份与乙方保存。
第九条结算方式:(略)
(一)结算时间。(略)需求和每月考核结果,按季进行实时结算,考核结果可累积。每期的结算将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支付,每月进行考核,根据供应商得分情况支付货款:得分95分(含95)以上的付当期结算金额的全款,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下,每低1分按当期结算总货款的千分之5扣款,三次考核经整改仍不达标(得分低于95分)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考核表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定分数
扣分说明
合计
100
供货产品的质量保障
20
(略)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若发现以次充好等产品质量问题,每出现一次扣减10分;(略)经济损失或名义受到影响,(略)直接经济损失并每次扣5分;
不定期检查
40
(略)将不定期对供应产品进行检查,若检查不满足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及不满足供应商投标文件供货产品的质量及性能要求,检查不合格一次扣10分,本项扣完为止;
供货时效性
30
在供货期内,每出现一次供货不及时或者断供情况,(略)正常业务受影响,每出现一次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配套人员的售后服务响应时效
10
(略)(略)要求及时处理遇到的产品技术问题,(略)业务正常开展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每季度开展耗材使用培训服务1次,若达不到要求的一次扣1分。
(二)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向甲方提交已交易耗材、试剂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略)
(四)合同签定前,乙方向甲方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供货期结束后,若产品无任何质量及售后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退货
乙方应接受滞销耗材、效期临近耗材、滞销试剂、效期临近试剂的退货,同时应将退货款在退货手续办结后15个日历日内返还,未返还的在下一批货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整个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严格按本购销合同进行购销活动,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二)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耗材、试剂采购,及时支付货款。
(三)乙方须保证在合同周期内按照甲方的需要持续供货,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耗材、试剂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保护期、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不受第三方提出起诉、仲裁或其他方式:(略)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六)包装和运输:乙方需选择适宜的运输方式:(略)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略)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守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耗材;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乙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支付货款。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终止合同
如果一方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予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守约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高值耗材、检验试剂采购清单中的耗材、试剂替代采购清单品种。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时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批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2.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销售耗材、试剂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同时,乙方将被列入不良记录。
3.乙方拖延交货,导致甲方短缺或断货,甲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若甲方已经另行组织采购的,甲方将不再接受乙方提供该批另行采购的货物,但乙方除承担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应计算至甲方另行采购货物送达之日止;②乙方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货物与本合同相应货物的差价;③乙方应承担甲方组织另行采购的费用。
4.乙方所供耗材、试剂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等造成不良后果的,除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外。若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索赔从而对外赔偿的款项、因涉诉造成甲方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销售耗材、试剂和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甲乙双方迟延履行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责任。若发生不可抗力,具有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不可抗力证明,否则,不能免除不可抗力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略)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的第二种方式:(略)
(一)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略)(略)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双方通过采购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耗材、试剂价格,高值耗材、检验试剂采购清单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采购周期内若耗材、试剂转为集中带量采购则按集中带量采购执行。
(四)凡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耗材、试剂优先配送,(略)同意。
(五)其他义务
1.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对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2.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耗材、试剂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耗材、试剂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耗材、试剂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耗材、试剂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对于伴随服务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修改。除了双方已在上面的双方约定条款签署约定或签署其他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六)(略):XXXX的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与本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八条
(1)甲乙双方的联络送达地址:(略)
甲方指定的通知送达信息:
短信:XXX
电邮:XXX
收件人:XXX
收件地址:(略)
收件电话:XXX
乙方指定的通知送达信息:
短信:XXX
电邮:XXX
收件人:XXX
收件地址:(略)
收件电话:XXX
(2)一方因本合同相关事宜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文件,采用书面函件形式,同时可兼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略)
(3)在用常规的打电话、直接送达或邮寄书面函件、发送电子邮件、发手机短信、发传真等方式:(略)
(4)本合同涉及的“日”、“天”均指日历天。
(5)本条约定的通知送达方式:(略)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略)
地址:(略)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具体以采购人:(略)
第8章政府釆购政策
8.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大中型企业报价4%的扣除,工程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如有有争议时: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企业认定由企业所在(略)级(含县级)以上中小微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8.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略)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8.3根据【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8.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略)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略)
⑤提供本单位:(略)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8.5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2分(产品占比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8.6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8.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略)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03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同时废止。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略)
指标名称:(略)
计量
单位:(略)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略))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略)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略)运输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略)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略)(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略)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名称:(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期:
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注明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略)或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本单位:(略)
(略)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期: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第9章附件
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
基础报价书
致:(略)
我方已收到贵单位:(略)
1.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略)
2.(略)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贵单位:(略)
2.1我方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2.2我方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书中未说明且未经贵单位:(略)
2.3磋商会议开始后我方撤回《响应文件》;
2.4我方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磋商或谋取成交;
2.5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限期内不与采购单位:(略)
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略)
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
6.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
地址:(略)
电话:传真:
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
年月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授权委托书
致:(略)
兹委派我单位:(略)
本授权书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特此委托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
(略)码:
部门:职务: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其他联系方式:(略)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
法人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供应商全称:(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报价一览表(指定格式)
报价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略)
(略)
项目名称:(略)
(略)
产品名称:(略)
规格
(略)
单位:(略)
(略)
生产厂家
单价
数量
医保码(27位)
供货期
备注
……
最终投标总价(大写):
优惠条件及备注:
投标单位:(略)
年月日
附件4:技术偏离表(指定格式)
技术偏离表
(略)
招标要求
投标对应
偏离
情况
偏离
说明
……
我单位:(略)
投标单位:(略)
年月日
附件5:商务偏离表(指定格式)
商务偏离表
(略)
招标要求
投标对应
偏离
情况
偏离
说明
……
我单位:(略)
投标单位:(略)
年月日
附件6(格式自拟)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7:采购需求
说明:1.“备注1”(略)现有设备配套使用的产品,(略)的具体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确保所投产品与原有设备能配套使用
一、采购清单:
(略)
物资名称:(略)
(略)
使用科室
用量
备注1
备注2
备注3
1
透气胶贴
无纺布型5cm*5cm*2.5cm
针灸理疗科
3500
2
耳穴贴
600贴/盒
针灸理疗科
130
3
一次性使用埋线针
0.765mm
针灸理疗科
550根(不带
线)
4
一次性使用埋线针
0.965mm
针灸理疗科
50根(不带
线)
5
灭菌离心管
MCT-150-C-S(15ml)
药剂科
4000
6
(略)
500ml
普通外科(略)
20
7
(略)
250ml
普通外科(略)
100
8
掀针
0.20*1.3mm
针灸理疗科
1盒(10根)
9
掀针
0.20*1.5mm
针灸理疗科
1盒(10根)
10
掀针
0.24*1.6mm
针灸理疗科
1盒(10根)
12
柠檬酸消毒液
5L
血液净化科
380
13
胆道引流导管
ULT8.5-38-40-P-32S-CLB-RH
普通外科(略)
10
可购进口
14
透气胶贴
圆形
针灸理疗科
3500
15
透气胶贴
方形
针灸理疗科
3000
16
一次性使用喉镜片
TDC-3
急诊内科,手术.麻醉科,重症医学科
1100
配可视喉镜(浙江优亿医疗器械)使用
17
呼吸湿化治疗仪-(略)套装
900PT561
心胸血管外科
10
可购进口
18
呼吸湿化治疗仪-鼻塞导管
OPT944
心胸血管外科
10
可购进口
19
PICC换药包
C1679-1
护理部
3
20
(略)
BestFit2口鼻呼吸面罩(带防窒息阀),M
护理部
3
21
医用透气胶带
5CM*5CM
普通外科(略)
25000张
22
除颤仪热敏打印纸
50*20
儿童重症医学科,发热门诊,急诊内科,急诊外科,介入导管室,心胸血管外科,重症医学科
55
23
熏蒸棒
疼痛康复医学科
6
24
气管插管
18875
重症医学科
20
可购进口
25
软水盐
10kg
(略),血液净化科,医学检验科
4
26
过氧乙酸消毒液
5kg
血液净化科
12
27
十二导心电图记录纸
210*295-100P
急诊内科,急诊外科,老年病科,内分泌科,普通外科(略),普通外科(略),神经内科,心胸血管外科
238
配迈瑞心电图机(BeneHeartR12)使用
28
电极糊
250g
胃镜室-(略)
1
29
一次性使用鼻导式吸氧装置(一次性使用吸氧管)
A-1/150-01
120,发热门诊
800
配各品牌流量表使用
30
一次性使用高压氧舱输氧面罩
STR-YCMZ-1成人
神经外科
100
配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略))使用
31
一次性使用气管插管
(略)
产科,新生儿科
270
32
一次性使用肛门管
(略)
小儿消化内科,泌尿外科,骨外科(略),消化内科,小儿外科
500
33
一次性使用捆扎止血带
(略)
发热门诊,(略)
8005
34
盆底肌肉治疗头
产科
500
配合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PHENLXUSB4)使用
35
胃窗声学造影剂产品及冲泡套件
超声科
200
配造影剂一套
36
胃窗声学造影剂
48g/袋
超声科
200
37
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
10ML
骨外二科
100
用于PRP治疗
38
一次性肺功能仪用过滤嘴
GL-9
呼吸科
3600
配肺功能仪(COSMZD)使用
39
(略)
(略)H-180L
100
配高流量无创呼吸湿化治疗仪专用(斯百瑞OH-70C)使用
鼻塞HFC-06-M
老干科
100
40
一次性使用喉镜片(可视喉镜用)
TDC-4/TDC-3/TDC-2
麻醉科手术室
2500
配可视喉镜(浙江优亿医疗器械)使用
UED-A3
500
配可视喉镜(浙江优亿医疗器械)使用
41
腔镜主机冷光源灯泡
狼牌XBOR180W/45COFR、奥林巴斯
麻醉科手术室
2
MAJ-1817、史托斯PE300BFA300W
1
42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嗨体5)
2.5ml
皮肤科
30
用于颈纹填充、水光注射
1.5ml
20
43
可预类人胶原蛋白修复敷料
R型50g
皮肤科
500
激光术后护理
核心产品
44
医用护理包
标准型1人份/盒
皮肤科
20
水杨酸换肤
45
斑贴试验测试器
100测试/份
皮肤科
5
46
医用防粘连创口贴
10*10
伤口造口门诊
50
47
羧甲基纤维素钠银敷料
10cm*10cm
伤口造口门诊
30
可购进口
1cm*45cm
30
48
缓冲液(用于各类消毒剂)
LS57D-50
胃镜室
50
49
胸外除颤电极板
E(略)
心胸血管外科
5
50
一次性使用无菌保护套
I型/14x200cm/纸塑
血透室
50
51
一次性使用无菌揿针
0.22*(略)*20.25*(略)*(略)*(略)*(略)*(略)*(略)*(略)*(略)*5.0
针灸科
220盒(各规格共计220盒,1盒10根)
(清单内规格包含但不限于,(略)使用场景的不同规格,也可提供相应报价)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时向采购人:(略)
(二)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略)
(三)所有的产品都必须免费送货上门。
(四)产品的质保标准按产品制造商的标准执行。
(五)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明确所投的耗材的生产制造商、型号、规格等。
(六)提供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负责解答采购人:(略)
(七)采购人:(略)
(八)设立投诉专线,接受采购人:(略)
(九)供货期内,供应商变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企业资质等,须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人:(略)
(十)在供货服务期间,如国家、省、市出台相关医用耗材要求的政策或标准,按国家、省、市相应要求执行。
(十一)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正常情况下,经努力仍不可预见、无法控制、不可避免的事件,且直接影响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比如战争、台风、地震、严重的火灾或水灾等。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或取消,具体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互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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