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9日1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
(略)址:
(略))。
标的物变卖期为60天,如竞买人在变卖期内任意时刻出价时起即启动24小时竞价程序(延时除外)。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竞买人交齐预缴款后,无需另行交纳保证金,以预缴款冲抵保证金。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建筑面积:80.5平方米]。
(略)络询价价格:240816.33元;变卖价:134857.14元,变卖预缴款:134857.14元(含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略)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略)(略)的时间为准。
四、变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缴纳税费。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变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缴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税务部门查询。
标的若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
(略)
七、各意向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开拍前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特殊情况经法院确认除外。
十一、本次变卖是(2024)川1703执1158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
(略)
十二、
(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五日内缴纳,
(略)上支付,
(略)“【(2024)川1703执1158号】变卖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2、
(略)上付款方式:
(略)
付款教程: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略)查询,网址:
https://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需向本院提供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A4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后等待法院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看样电话:
(略)、
(略)(唐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
(略)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cn)”上查询。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略)房屋
暂无修改记录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
【联系电话】 |
15555167119 |
【客服微信】 |
155551671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