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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耀和玻璃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 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08月13日,(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迁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略),占地面积为3826m2、建筑面积为3826m2(北纬23°5'51.100",东经113°58'28.380")。项目建设总投资120万元,年加工生产玻璃制品(电器玻璃面板及钢化玻璃)6.5万平方米。项目一期总投资100万元,年加工生产玻璃制品(电器玻璃面板及钢化玻璃)4.3万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编写了《(略)(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2月15日取得了(略)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于2024年5月29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略)进行了监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万元,一期工程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环保投资占一期工程总投资的1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分期验收,自主验收范围包括:一期工程生产设施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表1项目主要设备建设情况一览表
(略)
主要生产单元
主要生产设备
迁扩建后环评审批数量
一期验收数量
未验收数量
备注
主要工艺
1
玻璃制品生产单元
CNC开料机
2台
2台
0
6kw
开料
2
异型开料机
2台
2台
0
/
3
切圆机
1台
1台
0
1kw
切割
4
倒角机
1台
1台
0
/
倒角
5
CNC磨边机
4台
4台
0
380V
磨边
6
圆磨边机
3台
2台
1台
/
7
双边磨边机
2台
2台
0
44kw
8
圆斜边机
1台
1台
0
/
9
直斜边机
1台
1台
0
/
10
钻孔机
7台
4台
3台
4kw
钻孔
11
超高压水射流设备
1台
1台
0
配有1个水槽,槽尺寸:3.2m×2.4m×1.8m
12
精雕机
5台
5台
0
5.5kw
精雕
13
清洗机
4台
4台
0
配有1个水槽,槽尺寸:2.49m×0.4m×0.3m
清洗
1台
1台
0
配有1个水槽,槽尺寸:1.1m×0.63m×0.23m
2台
2台
0
配有1个水槽,槽内尺寸:1.4m×0.6m×0.24m
3台
3台
0
配有2个水槽,槽内尺寸:1.1m×0.45m×0.3m
合计
10台
10台
0
水槽总容积减少量为2.75121m3
14
钢化炉
1台
1台
0
温度:680~720℃
玻璃钢化
15
丝印机
4台
2台
2台
(略)版尺寸:1.4×0.8cm
丝印
4台
3台
1台
(略)版尺寸:0.9×0.4cm
合计
8台
5台
3台
/
16
隧道炉
1条
1条
0
尺寸:18m×1.2m×1.4m
烘烤
3条
2条
1条
尺寸:14m×1.2m×1.4m
4条
4条
0
尺寸:10m×1.2m×1.4m
合计
8条
7条
1条
/
17
贴膜机
2台
2台
0
/
贴膜
18
辅助
单元
三级沉淀池
1个
1个
0
3.5m×2.5m×2.5m
沉淀回用
19
清水池
1个
1个
0
3.5m×2.5m×2.5m
20
污水处理设备
1套
1套
0
/
污水处理
21
空压机
3台
3台
0
10p;20p;30p
/
项目未投产的设备有:圆磨边机1台、钻孔机3台、丝印机3台、隧道炉1条。
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为分期(一期工程)验收,项目生产的产品种类和规模、生产工艺、污染设备数量及非污染设备、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排气筒的数量均未超出环评及批复(东环建〔2023〕14406号)的要求,建设地点:(略)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略)雨水收集渠收集后(略)(略)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略)(略)引至(略)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倒角、磨边、钻孔、精雕、清洗工序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絮凝装置+混合装置+沉淀装置+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倒角、磨边、钻孔、精雕工序,不外排。
项目超高压水射流设备废水,经设备配套的水槽进行收集后循环使用,定期进行捞渣,定期补充自来水,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在丝印、烘烤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NMHC和总VOCs;同时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拟将丝印、烘烤工序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后一并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在丝印、烘烤过程中使用的水性油墨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份为NMHC和总VOCs;同时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将丝印、烘烤工序均设于密闭车间,并在其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通过集气管道统一收集后一并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未收集的总VOCs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符合《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未收集的臭气浓度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略)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6日和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3日对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转正常,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略)出具的《(略)(迁改扩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略)分别为:BST(略)-16、BST(略)-02)表明: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的污染物均达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标准的要求。
经核查,建设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玻璃边角料、沉淀池捞渣、超高压水射流设备捞渣、废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固废仓内,经收集后交专业回收单位:(略)
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略)
七、后续要求
(一)项目已审批尚未建设的年产能:玻璃制品(电器玻璃面板及钢化玻璃)(万平方米/年)2.2万平方米/年。项目已审批尚未投产的设备有:圆磨边机1台、钻孔机3台、丝印机3台、隧道炉1条。后如因生产所需,另行增加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的,需及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方可投入使用。如因生产所需,项目使用理化属性变更的原辅材料,需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报。
(二)建设单位:(略)
(三)严格控制废水、废气的排放总量在环评审批要求之内,若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达不到环评批复要求或产生扰民情况,立即停止生产,待处理设施完善后才能进行生产。
(四)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五)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配备相关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
(六)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略)
2024年08月13日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13日-2024年09月10日,(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载体:https://(略)((略))
附件1:耀和一期验收意见.pdf2.9MB,下载次数0
附件2:耀和-一期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21.5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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