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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1号厂房、16号地下车库答疑回复一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广东 - 东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澄清公告)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1号厂房、16号地下车库答疑回复一原文链接地址:(略)
1、《松山湖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1号厂房、16号地下车库技术要求》,4.4“外架须于二层悬挑,以确保提前插入顶板土方回填。”与4.9“为了给园林施工提前创造工作面,外架需在一层顶悬挑以提前回填土方。电梯基础设置在负一层顶板。”,技术要求中对悬挑架的悬挑层进行了明确但信息不一致,请明确。答:描述一致,二层悬挑表示工字钢位于二层底板面,一层顶悬挑表示为一层顶板面悬挑,为同一位置,目的为不实施落地架。2、根据《附件3:东莞科学城新兴科技产业园一期新建及已建工地围挡范围图》(略)(略)段禁止开口,是否冲突。是否仅可在标注工地大门位置开设大门。根据《建设设防火规范范》(GB(略))的范定,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数量不宜少于2个。项目西侧、南侧、北侧是否有条件设置工地次入口大门。答:(略)段为规划条件中正式开口要求,施工阶段工地大门具体位置须中标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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