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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竞价交易J24118575预告

所属地区:山西 - 运城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山西 - 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预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
(略)
竞价交易预告
(编号:J(略)
为维护(略)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略)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1.委托单位:(略)
2.委托产品基本信息标段商品类别交货地运输方式:(略)
A(略)运输含税到厂价(略)不限1不限
B(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C(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D(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E(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F(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G(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H(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L(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J(略)运输含税出厂价(略)不限1不限
备注:中硫混煤5万吨,分10个标段,每标段5000吨。基价:480元/吨(到厂含税价)。出价上限:不限;每次最小降价幅度1元/吨;每次最大降价幅度不限。
3.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标段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水分
(Mt)
(%)
硫分
(St,d)
(%)
挥发分
(Vdaf)
(%)
粒度
(mm)
A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B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C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D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E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F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G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H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L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J标段烟煤混煤4000≤9≤225-35≤50
备注:备注收到基低位热值4000千卡/千克、干基硫分≤2.0%、干燥无灰基挥发分25%-35%、全水分≤9%,粒度≤50mm。
二、报名事项1.报名资格:(略)注册的煤炭经营、(略)立户备案的煤炭经营、生产企业。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略):3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1.保证金交纳标准:(略)
2.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略)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略)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1.(略)(略)(略)
2.交易模式:限时竞价采购
各标段交易时间为1440分钟,若有出价,竞价交易结束后,(略)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低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在交易时间段内,若无出价,则流单。
3.交易时间:A标段:(略):00至(略):00
B标段:(略):05至(略):05
C标段:(略):10至(略):10
D标段:(略):15至(略):15
E标段:(略):20至(略):20
F标段:(略):25至(略):25
G标段:(略):30至(略):30
H标段:(略):35至(略):35
L标段:(略):40至(略):40
J标段:(略):45至(略):45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略)进入“(略)”查看“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交易成功后,成交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略)与委托方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并签订线下合同,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六、交易交收1、交货地点:(略)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略)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略)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A标段:(略)(略)
B标段:(略)(略)
C标段:(略)(略)
D标段:(略)(略)
E标段:(略)(略)
F标段:(略)(略)
G标段:(略)(略)
H标段:(略)(略)
L标段:(略)(略)
J标段:(略)(略)
七、货款结算结算方式:(略)
八、煤质验收1、数量验收:以河津电厂过磅计量为准。2、质量验收:以河津电厂化验热值为准。3、货到河津电厂煤场为交付完毕。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略)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方式:(略)
十、其它事项结算周期内来煤热值、硫分、水分、挥发分等指标采用加权平均值作为结算指标。结算指标按甲方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金额均为含税价,折算后计入结算单价。合同期内加权平均低位热值以入厂化验低位热值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当热值高于4000大卡/千克以上时,每升高1大卡/千克,奖0.12元/吨。当热值低于4000大卡/千克时,在(略)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12元/吨;在(略)大卡/千克之间,每降低1大卡/千克,扣0.30元/吨;当热值在3800大卡/千克以下时,每降低1大卡/千克,考核0.50元/吨。(分段累计计算)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热值低于3800大卡时,该批次煤量加扣1元/吨结算;低于3700大卡时,该批次煤量加扣3元/吨结算。合同期内加权平均含硫量以2.0%为基准,超过2.0%时,在2.0%-2.5%之间,每超0.1%扣0.57元/吨;在2.5%-3.0%之间,每超0.1%扣1.13元/吨;超过3.0%以上时,每超0.1%扣6.78元/吨。当含硫量低于1.5%时,每低0.1%奖0.57元/吨。(分段累计计算)乙方单日单一户名所进煤量的干燥基全硫St,d(%)高于2.5%时,该批次煤量加扣1元/吨结算。乙方单日所进煤全水分以9%为基准,全水分在9%以上的,在9%-10%之间,每超0.1%,扣0.1元/吨;在10%-12%之间,每超0.1%,扣0.2元/吨;超过12%时,每超0.1%,扣0.5元/吨(考核的百(略)间不含9%本数;分段累计计算)。合同期内加权平均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以25%为基准,低于25%时,在25%-23%之间,每降低1%扣0.20元/吨;在23%-21%之间,每降低1%扣0.50元/吨;当挥发分低于21%时,每降低1%扣1元/吨。当挥发分高于25%时,每提高1%奖励0.20元/吨。(分段累计计算)乙方单日所进煤量的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低于25%时,该批次煤量加扣1元/吨结算。乙方在合同期内合同兑现率必须达到98%以上;兑现率在70%—98%(不含98%)之间的,结算单价下浮20元/吨;兑现率在70%及以下,结算单价下浮30元/吨;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20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签订后没有供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一周以书面方式:(略)
十一、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孙康赵健
电话:(略)(略)
(略):张阳
电话:(略)(略)
(略)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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