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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胸科医院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血液成分分离机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略)
1.2(略):24AT(略)
1.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略)拟采购血液成分分离机1台,详见比选文件
2.2最高限价:49万元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招标人:(略)
2.4交货地点:(略)
2.5质保期:2年
2.6货物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略)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略)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略)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5)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略)
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截图证明材料(以信用中国https://(略).cn(略)(略).cn/index.html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
(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略),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专用资格条件:
(略)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略)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
(略)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函)(须注明具体的起止时间)((略)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略)
3.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次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较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略)
4.1获取:(略)
4.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4.3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4时00分
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6.1递交地点:(略)
6.2(略)将自动关闭,(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略))、(略)(略).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5
电子邮件:(略)@ahbidding.com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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