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祥露社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发布日期:2024-07-30
所属地区:福建 - 厦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厦海政征〔2024〕49号
为实施(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略)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祥(略)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0237号)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2.3969公顷。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新阳街道祥(略)
二、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祥(略)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活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4日止(10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新阳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新阳街道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同时对本征收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届时请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部门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五、禁止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略)
(二)本征收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本公告发布时点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祥(略)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