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JSZC-JSLB-2024-C0021)
项目所
(略):江苏省一、招标条件
(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2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
(略)
食堂外包服务:(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项目要求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1供应商单位:
(略)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3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30开标地点:
(略)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1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内容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
(略)、供应商名称:
(略)
磋商项目(例:XX公司+磋商项目)。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https://
(略))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江苏
(略)
联人:薛老师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305号9楼B座
联人:刘老师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26.com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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