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项目(
(略):JHZD-
(略))
项目所
(略):江苏
(略)一、招标条件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需求: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采购人:
(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接受项目转包第三方实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3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30开标地点:
(略)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在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略)
5、采购需求:
(略)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京沪支队电子巡查、大件许可等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履行合同期限: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采购人:
(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不接受项目转包第三方实施。
三、获取:
(略)
2、报名方式:
(略)
3、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4:00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4:30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
(略)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
(略)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李主任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冯圆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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