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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B1-2工区安全用工(2024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鹤岗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鹤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1.采购条件
(略)G1111(略)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B1-2工区安全用工(2024年第一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略),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
2.1(略):JT-XM-XBCG-FW-(略)
2.2项目名称:(略)
2.3最高询比限价(采购预算):622,0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贰仟元整)
2.4采购内容:
分项项目
使用部位
数量
单位:(略)
单价最高限价(元)
合计(元)
劳务用工
安全文明施工
4000
工日
155.50
622,000.00
最高询比限价
622,000.00
注:1.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2.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5服务期限:2024年09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以采购人:(略)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服务地点:(略)
2.8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安全相关规定。
2.9标段包划分:不划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3.2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4(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站(https://(略).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5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略).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6凡与采购人:(略)
3.7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根据《(略)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略)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略)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略)
4.3(略)上申请方式:(略)
4.4询比采购文件售价:不收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2日13时30分;
(略)→下(略)→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询比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略)使用CA(略),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略)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同时发布。
9.其他说明
9.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9.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略)(略))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略)(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略)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略)使用费。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略)
10.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效能管理事业部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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