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络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福建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5日10时至2024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户名:福建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38.54平方米,用途:住宅;
拍卖起拍价:165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
(略)。
需披露事宜:
1、
(略)303单元房产目前为案外人居住,案外人承诺于抵押物拍卖成交后10日内自行搬离,若拍卖成交后本院会督促被执行人按期腾退搬离。
2、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括全书登记范围内的建筑物、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未纳入登记范围内的建筑物、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不含装修、家具等。具体评估范围以产权登记为准。
3、标的物实际面积、四至以房产规划部门登记为准。提醒意向竞买人需自行前往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清楚具体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对此已知晓,并愿意承担。
4、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发生的全部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参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目前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前往实地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交易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与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在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书发出后十五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一、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
(略):
(略)(略)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等信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参阅所附询价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
(略)9
联系地址:
(略)
福建省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略)303单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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