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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三鲁公路3003弄130号315室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江苏省(略)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略)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的公告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略)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略)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略)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拍卖方式:(略)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该房屋可能存在水、电、气、物业等欠费情形,请竞买人注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略)),(略)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9
举报监督电话:(略)6(非咨询电话)。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略)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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