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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民法院关于江西省樟树市共和西路113号(锦绣共和)A1栋2层1-201号商业用途房地产(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宜春 发布日期:2024-08-13
所属地区:江西 - 宜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上(网址:https://(略),户名:(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周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该拍品(略)层3层,标的物位于2层;建成年份:2006年;土地使用期限:2044年12月24日止(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起拍价:(略).00元,预缴款:(略).00元,保证金:58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评估总价:(略).00元,以上价格均为人民币。
特别提示:竞买前请务必提前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购买资格及过户事宜,不符合购房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拍!不符合条件而参与竞拍,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可在本拍卖款中予以支付,对于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当天下午4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优先购买权申请并办理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手续,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物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十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略)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座机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需要按揭贷款,请有意者联系杨经理:(略)
江西省(略)商业用途房地产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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