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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JSZC-321023-JNZX-G(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略)(略)”获取:(略)
一、(略):JSZC-321023-JNZX-G(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8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84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28辆电动垃圾三轮清运车,箱体容积约3.5立方米。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电动垃圾三轮清运车在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供货到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工业(不得修改),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行业类别进行修改,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包1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单位:(略)
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略)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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