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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物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CSCG-GK-(略)2-1采购人:(略)
1物业服务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元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标的名称:(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略)深圳上步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略)甲方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监管小组每月对物业管理工作及其服务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抽查一次,采取扣分法进行质量评估、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对物业管理工作质量的奖惩依据。总得分在85-95分间(即满意度在85%-95%之间),不奖不罚,按月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总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按不低于当月物业管理费的90%支付,总得分95分以上,甲方酌情给予奖励。
(略)监管小组每月用半天的时间与乙方召开一次沟通会,对管理服务好的方面予以表扬,对管理服务不到位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出。
(略)考核结果连续三月低于85分,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服务期限,对乙方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略)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采购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有关要求。
(略)根据《关于加强(略))。甲方定期对本项目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评比验收,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乙方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乙方免费使用,装修由乙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乙方,合同终止后10天内交回甲方。甲方不负责提供乙方员工食宿及场所,乙方办公和生活所用水、电、通信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甲方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3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6.4乙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甲方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6.5乙方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略)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等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6.6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具体实施时本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调整,届时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认定。
6.7甲方已设计、规划的,在采购文件中尚未列出的配套设备、设施、建筑物以及园林绿化等均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6.8对乙方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责任事件,因乙方管理不善,或乙方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9所有工作必须有台账记录。
6.10乙方聘用的保安、机电人员要相对稳定,首聘期须一年以上。人员资质条件应当满足甲方相关(略)域的管理要求。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4年7月1日生效11.其他条款11.1合同的变更
(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略)
(略)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略)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2合同中止与终止
(略)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略)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周运秋法定代表人:黎峰
委托代理人:欧英委托代理人:杨曲
电话:(略)3电话:(略)7
传真:(略)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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