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等项目申报工作和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等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的通知
两
(略)管委会、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切实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根据《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8〕150号)、《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8〕149号)、《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管理办法》(重理工发〔2018〕15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项目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工作和2021年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项目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验收/结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请各单位:
(略)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将以学校文件形式下达,并由学生处通知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
(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加盖党委或党总支公章)。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表见申报相关附件4、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项目申报表见申报相关附件5、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见申报相关附件6。
2.项目论证活页纸质版一式五份。重庆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室、辅导员择优资助计划项目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论证活页见申报相关附件7。
3.查重报告一份。为确保项目质量,请各申请人自行对项目论证活页进行查重,查重报告一并提交。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9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同时将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二、验收/结项工作
(一)验收/结项名单
详见结项相关附件7
(二)验收/结项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并报送相关验收/结项材料,验收/结项申请表详见结项相关附件1-3。各验收/结项表及支撑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党委或党总支公章),于2024年9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同时将纸质材料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2)规定建设期内不能按时验收/结题者,申报人须填写延期申请书,相关表格详见结项相关附件4-6,各延期申请表需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各一份(纸质件加盖党委或党总支公章),于2024年9月21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思想教育科,同时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略)
三、其他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8月1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智芬 |
|
【联系电话】 |
18856926153 |
【客服微信】 |
192356539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