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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黄山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安徽 - 黄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JSCG2024C039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2.50万元(第一包:17.5万元,第二包:17.5万元,第三包:7.5万元)
最高限价:42.50万元(第一包:17.5万元,第二包:17.5万元,第三包:7.5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科函〔2024〕417号)文件指示,2024(略)预计培训高素质农民150人,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两种类型,采用线上线下融合,课堂教学与基地实训结合的培训模式。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第一包为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时间要求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育任务。培训完成后,进行为期1年的跟踪服务。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第二包为经营管理型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时间要求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育任务。培训完成后,进行为期1年的跟踪服务。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采购项目第三包为专业生产型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培训时间要求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培育任务。培训完成后,进行为期1年的跟踪服务。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要求在2024年11月30日完成培育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所采购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旨在通过培训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其供应商多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略)(略))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略)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略)站或其他指定媒介[(略)站、(略)站、(略)站](略)”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略)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包的投标,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质量,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排名后续两个包别(含)任意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略)(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略)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替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8月13日9点00分至2024年8月26日8点30分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3个包
4.项目地点:(略)
5.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略)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略)
(3)磋商开启后30分钟内((略)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略)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4)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磋商;
②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略)
③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略)(略)在线提交)向采购人:(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略)(略)在线提交)(略)财政局(联系电话:(略)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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