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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自主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略):GZSHZB(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17,964.02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7,964.02元
(略)
品目名称:(略)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略)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水利管理服务
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1.00(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317,964.02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略)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涌镇2024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略)”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略)站查询结果为准,(略)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资格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格式)。
三、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略)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磋商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或异常经营名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略)”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购买磋商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我公司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略)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略)
4.开标事宜: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开评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略)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略)站(https://(略).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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