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9日10时起至2024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上(网址:
(略),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1幢2060(
(略))
处置参考价:
(略);起拍价:
(略);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特别提醒:
1、上述处置参考价及起拍价系依据双方当事人议价确定。
2、
(略)、
(略)统一管理出租,具体可向法院咨询。
3、限购情况: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参与竞买人应先行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4、如本拍卖公告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其他特别注意的,本院将在公告过程中予以更正;如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以最终公告为准,请在竞拍前确认公告内容。
5、拍卖成交后,非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需要办理撤销拍卖的,本院不承担资金占用的任何费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将予以必要的协助。交易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中涉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住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关税费(含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需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并于过户后7日内到执行法院领取代垫税费(如遇到疫情等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缴纳税费的,需向本院书面申请延期),逾期不到执行法院领取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相应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
(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所能通知的当事人、已知优先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流拍或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2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略)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十一、竞买人在参与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本院同时发布的《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如需贷款,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相关金融机构充分了解贷款相关政策、明确贷款发放期限,避免因未能及时缴纳尾款而产生悔拍的法律后果。缴交保证金的,即自动视为已阅读我院上述所有公告材料。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
(略)王书记
监督电话:
(略)(此号不接受标的物详情咨询,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略)1幢2060(
(略))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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