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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2024-JKBSAN-G1001)(第1包)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8-14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略):2024-JKBSAN-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KBSAN-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工程地点:(略)
(三)本次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卫生间改造,房间、大厅及走廊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六)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七)最高限价:(略).1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明示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按无效标予以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略)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1.为招标人:(略)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略)
4.与招标人:(略)
5.单位:(略)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参建企业负面行为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略)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略)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略)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四)提供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清办【2022】17号、苏清办【2023】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略)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执行内容: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可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略)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略)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略)“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略).cn公布为准,(略)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略)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略)
(三)申领材料、方式:(略)
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略)
注:1)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略)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月5日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5日9: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略)
(四)投标方式:(略)
七、开标时间、地点:(略)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5日9:30分。
(二)开标地点:(略)
八、(略)((略))、(略)((略))、(略)(https://www.chinabiddins: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机构:(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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