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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门户网站及官微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KCG-CS-(略)4-1采购人:(略)
1其他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项(略)
合计金额小写:(略)合计金额大写:玖拾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序号
服务内容
投标单价
数量
合计
1
(略)站运维服务
(略)/年
3
(略)
2
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略)/年
3
(略)
3
安全与应急管理服务
(略)/年
3
(略)
总计(含税包干价,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略)
3.2履行地点:(略)
4.结算方式:(略)
4.2收款账户: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略):(略)(略))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略)
(略)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须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含周末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
(略)响应时间: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受理。一般情况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恢复时间不超过30分钟。
5.3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略)合同期三年内,乙方应于每年期满前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其组织相关人员按政府采购简易程序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该验收报告作为除首次申请付款外的凭证依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略)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周期:年度)
(略)
分类
权重(分)
指标定义及标准
计分办法
计分
1
事件
响应
20
1.(略)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响应时间≤15分钟;
超过响应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15分钟加扣1分。
2.(略)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页面无法打开、栏目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响应时间≤15分钟;
2
事件
恢复
时间
20
1.(略)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恢复时间≤30分钟。
超过恢复时间上限每次扣1分,每超过30分钟加扣1分。
3
服务
质量及保障
20
1.(略)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非法言论、严重错别字、错误图片、链接错误、文不对题等错误;
每发生一起扣5分;
2.(略)站和政务新媒体出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
每发生一起扣5分;
3.由于乙方违规操作导致故障发生、数据丢失、舆情或安全事件;
每发生一起扣5分;
4.出现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服务态度不佳、违反考勤制度等情况的;
每发生一次扣1分;
5.未按甲方工作要求,提供合格驻场人员的。
每发生一次扣10分。
4
文档
管理
20
1.服务过程文档(含采购需求以及制度、规范中提及的各类工作日志、台账等)是否齐全并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1分;
2.月度、年度总结报告在服务周期结束后1周内按时提交。
每次不满足要求扣2分。
5
其他
要求
20
1.没有及时响应甲方需求,未按时、按质提供服务和完成有关工作的。
每次扣2分。
2.其他违反采购要求、招标响应要求以及有关承诺的。
视情况扣1-5分
6
(略)绩效
考核
X
1.在(略)(略)站年度绩效评估排名中,排(略)园区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第5名;
按名次依次加10分、加5分、不加不扣、扣10分、扣20分。
2.在(略)政务新媒体评估中,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评为不合格时扣20分。
3.网站创新发展成效显著,(略)站创新成果案例奖的,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的。
每次加3分,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考核评分为90分以上(不含90分)按基数的100%支付,考核评分为80-90分(不含80分)按基数的95%支付,考核评分为70-80分(不含70分)按基数的90%支付,70分以下的按基数的85%支付,在收到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略)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略)项目验收,最终验收时间需根据甲方安排确定。
(略)如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文件和资料以及乙方为履行本项目职责所合理需要的任何信息和文件(涉密资料除外)。甲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应符合法律法规,并且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版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素材、图片和相关文字记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由此所引起的诉讼、索赔等,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6.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的合理要求修正、完善所提交的项目成果。如乙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对项目成果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正补充,乙方应在承诺时间内再次进行修正补充。
6.3乙方应对项目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因乙方违约或因乙方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4乙方应保证项目成果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涉及侵权,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所有损失。
7.违约责任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略)
7.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提交项目成果的,乙方应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整改至符合要求,整改期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整改2次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不再支付,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乙方应予以退还,且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
7.6如甲方在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日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7.7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若损失无法计算,则违约方一次性支付守约方相当于合同总标的额30%的违约金,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有效期终止而无效。
7.8乙方累计违约金额以本合同已支付金额为限。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11.其他条款11.1(略)站运维服务
(略)网站内容运维
(略)依据国家(略)(略)站考核指标要求,以及甲方要求,(略)(略)站栏目设置方案,形成责任划分表,明确信息发布和考核要求,并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时、按质以及有关要求更新维护栏目内容,兜底做好内容保障,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略)按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工作实际完成头条、政务要闻以及其他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略)站、(略)的转发布工作。
(略)(略)站信息员队伍;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各部门(单位:(略)
(略)网站日常管理和监测
(略)日常管理:(略)管理、升级维护、临时下线等工作;(略)站页面信息格式、html布局、css样式、jsp代码以及wcm置标语言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按要求做好历史页面、历史专题、(略)站信息的归档工作。
(略)信息审核:每天对上(略)(略)站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当日完成当天上传所有信息审核,主要对信息的时效性、规范性、敏感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严格把关栏目选择是否合理,图片是否合适,是否违反上级有关表述要求,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略)
(略)日常监测:(略)(略)站检测工具,以及其他专用检测工具,每(略)(略)站进行日常监测服务,及时发现断错暗链、敏感词、错别字、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以及安全漏洞等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略)站检测报告问题整改和反馈。及时开展其他技术检测和人工检查,对不规范的代码进行修改优化,对内容保障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做好记录台账,定期反馈。做好每日栏目监测、(略)等工作,并做好值班日志。
(略)网站信箱回复等管理
(略)按上级考核要求,及时受理领导信箱信件,分发交办给有关部门,督促其按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写信人,并对答复信息进行审核,对时效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做好台账记录。协助做好“(略)站找错”平台留言和回复;引导部门报送解读、征集调查等信息。
(略)网站栏目及视觉优化
(略)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甲方有关要求,(略)站(PC版、移动版)的栏目设置、页面设计、展现形式、视觉效果等提出优化建议,并完成调整工作。(略)页标签统一展现形式,(略)站页面代码结构调整,(略)页模版标签置标的书写规范,规范附件及图片媒体信息文件的统一命名等。(略)页模板,(略)页栏目和信息详情的绑定关系,(略)页模版。
(略)移动端适配:(略)(略)站在移动端应用的技术支持服务,(略)站在移动端的页面设计、后台栏目优化建设,移动端页面适配以及后台数据维护等工作。
(略)专题策划:根据上级考核指标及甲方要求,围(略)区重要活动、重要事件制作特色专题专栏,并督促责任单位:(略)
(略)多媒体配套信息:(略)需要公开发布(略)政策、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活动,于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或会议活动1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发布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配套信息。
(略)检查评估和绩效考核
(略)编制报告:依据上级考核要求,(略)站自评自查报告、网站阅评报告、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网站年度运维报告及信息公开年报等。对照《网站季度常态化检测报告》及时整改问题并反馈情况。
(略)绩效考核:(略)站考核要求和工作部署做好优化调整、功能升级、栏目开发和迎接检查等工作,争取评价逐年提升并走在前列。(略)站检测考核期,加强重点监测和应对。(略)站更新维护责任划分表,根据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以及有关台账记录,(略)站绩效考核建议。(略)站每月开展常态化绩效评估。
(略)汇报反馈:每月形成月度信息更新和运营情况报告,详细记录并统计各类问题,形成有关情况月报以及阅评报告,(略)站新鲜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并当面进行工作汇报。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汇报。
11.2政务新媒体运维服务
(略)内容保障:总体保障“长沙(略)”官方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推文和有关栏目信息;组织各部门向官微投稿,并完成稿件的编辑、修改和发布工作;负责每天跟进重大会议活动,并及时编辑或转载发布有关信息;(略)工作,做好专题系列稿件的策划、撰稿和发布工作;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信息。原则上每个工作日不低于2条,确保全面符合上级关于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要求。
(略)日常监测:(略)检测情况完成错别字、敏感词、外链、个人信息、更新情况等处理工作;对所有发布的稿件(含自行发布和转载),逐篇进行核稿,确保稿件无误;在核稿中发现供稿单位:(略)
(略)栏目和视觉优化:根据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参考有关单位:(略)
(略)活动策划:每年策划并落地不少于2次官微活动。
(略)其他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微信:(略)
11.3安全与应急管理
(略)站专项应急预案以数据安全为前提,(略)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安全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巡检内容包括:SQL注入、跨站请求伪造、跨站脚本、CGI漏洞、表单破解等安全漏洞监测,(略)页挂马、网页篡改等各种安全事件监测;配合第三方测评机构,(略)升级等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服务;制定备份计划,定期自动或手(略)(略)应用、数据库、网页文件等数据进行备份;(略)站应急预案,可以做到及时、(略)站故障,(略)站的正常运行;确定应急目标与原则,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分配职责,建立预测、报告、预警制度,编制应急响应(软件和硬件故障处理)规则和做好人、财、物等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并按承诺按《服务考核计分表》中的时限要求完成响应和问题整改。建立7×24小时值班服务,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
11.4资源投入
(略)平台投入:(略)作为补充,平台应当为正版授权、功能完善的软件。
(略)人员投入:采用驻场服务与二线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其中需配备驻场人员2名(1名负责政务新媒体撰稿及相关工作,1(略)站日常运维和其他工作),并与后台编辑、技术经理:(略)
11.5保密要求
(略)研究成果及所有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乙方项目开始前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略)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甲方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甲方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乙方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保密费用。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略)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科学实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的管理和对有害信息的监控。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略)乙方须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及甲方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及纪律,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略)(略)安全。
(略)本项目实施和运维过程中,对接触、知悉的秘密和甲方确认的敏感资料、信息和数据,严格保守和保管,保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略)本项目规定的保密义务期限为:乙方获取:(略)
(略)驻场服务人员须与乙方、甲方签署保密承诺书,离职后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公章):中国(略)政府招标采购人:(略)
地址:(略)
法定代表人:蒋红波法定代表人:宁霞
委托代理人:粟璟玉委托代理人:赵思仪
电话:(略)0电话:(略)7
传真:(略)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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