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
(略):XSDDL
(略))
项目所
(略):江苏省连
(略)一、招标条件
本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14.8万元,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面拆除维修、自行车坡道拆除维修、瓦屋面防水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
(略)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
(略)”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
(略)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
(略)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
(略)“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略)
(4)投标单位:
(略)
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
(略)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6)本工程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递交截止时间:
(略):0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00开标地点:
(略)
1、
(略)的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湖·海岸华庭2#-25#楼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略)(招标代理: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
(略)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
(略)”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
(略)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3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
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
(略)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
(略)“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略)
(4)投标单位:
(略)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3获取:
(略)
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
(略)
5.4获取: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
(略)、
(略)(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略)
8.联系方式: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吉主任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马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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