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略)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14执恢1326号
本院定于2024年9月5日10时至2024年11月4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
(略)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变卖财产:
财产
(略)66.6667%的股权
起拍价:72万元
预缴款:72万元
保证金:7.2万元
加价幅度:0.2万元
(略)
(略);(2023)川0114执恢1326号
(略)情况
企业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699KMH9T
企业类型:
(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四川
(略)附101
法定代表人:王有林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8月28日
营业期限自:2020年08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核准日期:2021年04月29日
登记机关:
(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托育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优先购买权人
(略)工商登记载明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优先购买权人需行使优先购买权请于2024年8月28日前联系本院,并将相关资料(优先购买权申请书、股东身份相关证明材料等)交纳至本院审核。
特别提醒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购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略)章程、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本拍卖标的采取申请人定价的方式:
(略)
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股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以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内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
(略)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
五、
(略)并通过实名认证(
(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8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共同购买,应在2024年8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提交共同购买的相关手续.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略)。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买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该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略)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
(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
(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略)
十、依照《
(略)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电话:028—
(略)
承办法官刘法官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略)66.6667%的股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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