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
(略)查验补充数据源技术支撑服务项
目_比选公告
(略)2024-
(略)查验补充数据源技术支撑服务项目(二次),
(略),
(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
(略)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
(略)
1.1
(略):CMOS
(略)
1.2
(略):
(略)D-2024-D-B18366C01
1.3项目名称:
(略)
1.4采购内容:
(略)查验补充数据源技术支撑服务。
服务不含税单价(元/次)预计次数(万次)预计不含税金额(万元)预计含税金额(万元)
身份证信息查验技术支撑服务
(略)
人像比对技术支撑服务
(略)
合计
(略).9
1.5项目预算:采购预算为465万元(不含税)。
1.6采购包划分情况:不划分采购包。
1.7拟选取中选人数量:确定2名中选人,份额按照综合得分先后顺序分别承担本项目60%和40%的预算金额。
1.8合同类别及有效期:单项合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合同项下金额使用完毕为止,以先到者时间为准。
包段产品名称:
(略)
采购内容技术支持服务项1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自2021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一个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实名认证信息查验服务相关服务业绩。
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盖章签字页)的复印文件以及对应合同下一张已开具发票的清晰扫描件(发票不得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生效日期)。如为框架合同,则须另附框架合同下累计金额≥100万元的子合同/采购订单类/结算单类/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单据的关键页,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不齐全的同类项目经验不予认可。单项合同以合同不含税金额为准,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其相对应的子合同/采购订单类/结算单类/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单据累计不含税金额为准,时间以子合同/采购订单类/结算单类/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单据签订时间为准。
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子合同/采购订单类/结算单类/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单据,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子合同/采购订单类/结算单类/其他甲乙双方确认单据无效。合同中未体现签订日期的,视为无效业绩。
(略)的业绩不能互用。
2.3.须为公安部相关单位:
(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单位:
(略)
2.5.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为采购人:
(略)
2.6.
(略)(
(略)、
(略))本产品负面行为处理名单内的,
(略)全集团联动禁止合作名单内的供应商和个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略)
3.1
(略)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8月15日20时00分至2024年08月1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
(略)(http://b2
(略),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略)购买采购文件,
(略)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
(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略)操作的咨询,
(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
(略)首页下方下
(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
(略)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
(略)进行唱价,
(略)远程开标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略)
(略)逾期
(略)的应答人;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
(略)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略)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
(略)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
(略)
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
(略)将彻底删除。
5.5
(略)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略)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邮编:450000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沈远梅、李晓军、徐茂盛、王芳芳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子邮件:
(略)@139.com
异议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略)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应答方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申请流程:
9.1新注册供应商,在发起文件购买之前,请仔细核对、
(略)注册信息,若因注册信息错误出现无法办理CA证书等情况请及时联
(略)后台电话
(略)协助解决。如因供应商注册信息错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招投标过程并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
(略)中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申请参与项目,请务必在比选
(略)(http://b2
(略)),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采购人:
(略)
9.3供应商针对比选文件购买申请、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
(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9.4供应商在项目比选文件购买申请时所留的联系人:
(略)
采购人:
(略)
2024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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