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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AE[2024]Z517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办理物业报名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实缴),且注册成立5年以上的在境内设立的法人企业(意向承租方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3、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曾经违反竞价规定、拖欠国有企业租金、欠税等不良行为,对出租方利益造成损害的意向承租方不得报名。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0
租金递增(%)

出租期限(年)
3
免租期限
新承租方(非原租户)享有1个月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承租中(租期至2024年12月7日)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重点披露事项
1、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出租标的的建筑面积是由出租方提供的数据,具体由承租方予以核实。
3、出租方书面说明该标的无房产证、无土地证,并未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文件,承租方需自行向出租方核查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及来源。(略)无关。
4、承租方须按成交月租金的4倍缴纳租赁保证金。若进入竞价流程,承租方需向出租方补足应缴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逾期未进行补足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此笔交易,并没收承租方已交的保证金。
5、如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或原占用方在挂牌期满未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承租手续的,则视为放弃承租优先权。
6、出租标的情况:出租物业包括无证建筑物面积共计23,100.26㎡,土地参考面积23,290.67㎡(具体以实际为准),一切维修维护由承租方负责。本次出租为整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现状出租,租赁价格为整宗土地及地上建筑按现状确定的整体价格,不因实际面积的增减而调整租金价格。
7.出租标的禁止用途:
(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大量使用;
(2)危险废物储存、处置;
(3)铝深水井铸造、有色金属压铸等金属冶炼;
(4)涉及铝镁等金属抛光打磨;
(5)涉及油漆、稀释剂喷涂(喷漆);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略))中列出的甲类、乙类、丙1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储存;
(7)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的储存、经营;新能源汽车集中充电的商业运营;
(8)堆放、分解回收废旧物资。
8、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缴纳4个月首月月租金的交易保证金【其中,1个月的租金作为装修保证金(免息)、3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免息)】。成功摘牌确定为承租方后,需向出租方补交差额(如涉及,详见本公告重点披露事项第4点)。
9、承租期间不得将承租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安全管理要求:
(1)承租方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产业政策、地方规划部门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四无要求”(无易燃易爆、无有毒有害、无侵权违法、无污染环境);
(2)租赁物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均应取得相应的经营执照及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严禁无证或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
(3)承租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略)域(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消防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承租方须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装置((略)),保持消防通道顺畅,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对此概不负责。租赁物业内的消防设备的报装由承租方自行完善解决,若不符合消防部门的有关要求,所引发的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履行的职责,积极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承担一切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的主体责任。
11、该项目若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略)络竞价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若报价最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报价第二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自动确认为承租方,报价第二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报价第三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自动确认为承租方,报价第三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出租方可以重新挂牌征集承租方。报价第二、第三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报价最高合格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略)退还。如报价最高合格意向承租方因其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报价第三高的合格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须在报价第二高合格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略)退还。其余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之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存在违反产权交易所规定没收交易保证金情形的,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竞(略)退还。
12、(1)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在使用租赁标的前须按照消防规定自主申报、安装配备消防设施装置。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场地上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物、投入的不可移动的构筑物以及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施设备、电梯、(略)(略))和对租赁厂房的装饰装修及加装的厂房附着物、附属设施,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对应产权及使用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对租赁物业的改造、维修、维护等各项施工建设及相关的设备设施安装等产生的所有费用,须在合同期满前完全付清。
(3)出租土地为90年代向大榄村承租的农用地,出租的主物业为90年代起建,均未领取权属证,承租方应在竞租前自行调查了解清楚租赁物业情况,并愿意完全接受物业现状及承担所有风险,确认按现状使用。承租方在此地块上进行建设活动应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改造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相关资料配合办理,所需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因政府规划或公共利益需要征地或改造、实施土地收储或因环保要求需要进行土壤修复、出租方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自征收、征用、拆迁公告、或通知要求搬迁之日视为本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无条件清理、退场,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由于政府规划、土地规划或项目开发等原因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补偿,租赁土地的租金补偿及租赁厂房、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关于承租方对租赁厂房装修的补偿款归承租方所有,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租赁场地上投资新、改、扩建的建筑物的补偿款,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照承租方实际使用年限占总租赁期限的比例(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后实际使用年限/本租赁合同总期限)分配,已使用年限的补偿款归出租方,剩余租赁年限的补偿款归承租方,其他补偿款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分配。
(7)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股东需为本次租赁事项提供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1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标的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保证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成交后,因承租方自己的原因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出租方不因标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租行为,竞价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承租方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14、物业现有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7日到期,即本次物业租赁起始日期将不早于2024年12月8日。原租户如果未能摘标,则需要3个月搬迁期,物业租赁起始日期及交付时间由2024年12月8日延期3个月至2025年2月8日再进行。如果由原租户摘标,则物业租赁起始日期及交付时间按2024年12月8日进行。
15、为确保租赁物业的安全,承租方负责购买本合同租赁物(包含土地、建筑物和出租方移交给承租方使用的设施)的财产安全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注明受益人为出租方。一旦出险并获得保险赔偿后,(略)获得的理赔款项应首先用于维修、恢复出险设备或设施的功能,如理赔款项不足,差额部分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物损毁的,承租方可以免责)。
16、上述条款及承租条件为承租方日后应履行的义务,其他披露事项和承租方需履行的义务,请详见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无论日后正式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包含前述有关条件,承租方均须按上述条件执行,除非租赁合同对同一事项有更高的要求或特别约定不予执行上述相应条件。
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2、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履约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交易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查阅租赁交易文件并可对出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略)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略)(略)084467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在符合承租方条件并征询出租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出租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承租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并取得出租方同意确认的意向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以及出租标的的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承租要求、担保、抵押问题、承租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出租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出租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应按现状接受出租标的并按照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本次交易存在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
2、对公告内容的确认;
3、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略)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略)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租赁文件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略)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略)),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郭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9
传真
(略)8
联系地址:(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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