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
(略)建设局的委托,作为亚行贷款河南省淅川
(略),承办相关的招标采购工作。
(略)(略)(略)建设工程于2024年8月12日上午10:
(略)举行了开标仪式,共有7家投标人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随后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CITC1004
(略):RSCI-CW05
投标人名称:
(略)
1.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20,500,704.40元人民币
b):评标价:18,951,104.40元人民币
2.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21,966,018.95元人民币
b):评标价:20,416,418.95元人民币
3.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22,972,202.48元人民币
b):评标价:21,422,602.48元人民币
4.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29,906,217.55元人民币
b):评标价:28,356,617.55元人民币
5.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18,991,812.83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特殊合同经验中提供的合同业绩中未提供或未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证明相关业绩“已经成功完成”,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略)款“(1)在过去5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3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业主要求”所要求的其它特征。(2)上述合同或上述
(略)(1)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1.不少于40KM
(略)工程(DN200~DN500管道);和2.新建水处理站(设计单体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提升泵站(设计单体规模8m3/h);和3.园林绿化工程。”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表格
(略)(1)、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9.4款“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业主拒绝。”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6.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19,483,516.81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未提供“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
(略)款“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4.公用管道安装(GB1、GB2)生产许可证。”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9.4款“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业主拒绝。”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应被拒绝。
7.投标人名称:
(略)
a):开标价:21,980,876.36元人民币
b):废标原因:该公司未提交投标保函原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9.3款“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中如果没有提交有效的且实质性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该投标将被业主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的规定,上述投标将被拒绝。
二、中标人名称:
(略)
中标人名称:
(略)
中标价:20,500,704.40元人民币
三、工期:18个月
四、合同范围:九重镇武店村、周岗村、太平村、
(略)建设,新建DN110~DN500管道37.5km,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规模300m3/d),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设计规模分别为5m3/h和8m3/h)。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10%。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本中标结果公示的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8日止。
七、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
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
邮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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