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古劳镇公路窦至坦尾电排站段河道清淤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广东 - 江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略)-0099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原公告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采购文件内容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00,更正为:(略):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00:00,更正为:(略):0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00:00,更正为:(略):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00:00,更正为:(略):00:00。
采购文件部分(需求内容修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略).88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9175.95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改变,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修改为:“三、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略).03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略)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对项目涉及的服务范围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评估投标风险。报价应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质保期服务、验收手续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略).88元,安全生产措施费在磋商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报价须按预算价中安全生产措施费69175.95元填报,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包括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等),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略)

2
质量要求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磋商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⑤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修改为:
参数性质
(略)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对项目涉及的服务范围进行现场踏勘,自行评估投标风险。报价应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质保期服务、验收手续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略).88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包括未能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等),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略)

2
质量要求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现行施工竣工验收规范、标准(或地方政府主管机关的具体规范、标准);②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竣工的文件和规定;③符合磋商文件的工程技术指标及各项要求;④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⑤双方共同协商的标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8月15日
相关附件:(略)窦至坦尾电排站段河道清淤工程工程量计算(施工图).pdf
(略)窦至坦尾电排站段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图)(1).zip
(略)窦至坦尾电排站段河道清淤工程清单.pdf
(略)窦至坦尾电排站段河道清淤工程清单(最终版).xls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