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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分包二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分包一(略)(略)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分包四(略)(略)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分包二(略)(略)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分包三2024-08-(略)(略)中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略)
一、(略)
分包名称:(略)
服务内容
供应范围
年采购预算
(万元)
竞选保证金
(万元)
中选人
数量(名)

分包一
米、面、粮油,肉类(鲜猪、牛、羊、畜禽)、干副、调料、禽蛋、冻货、蔬菜等,以及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增加所需商品的配送服务
4个单位:(略)
1019
10
1

分包二
3个单位:(略)
1022
10
1

分包三
5个单位:(略)
1103
10
1

分包四
7个单位:(略)
1018
10
1
备注:1.以上比选内容的各分包具体范围及相关要求,见第二篇相关内容。
2.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和送货的及时性,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四个分包分别参与竞选,同一比选申请人只能中一个分包。若同一比选申请人分别在两个及以上分包中得分排名第一,(略)顺序选择其中排序在前的一个分包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其余分包由排名第二的比选申请人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3.中选人具体负责所中选分包学校的米、面、粮油,肉类(鲜猪、牛、羊、畜禽)、干副、调料、禽蛋、冻货、蔬菜等,以及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增加所需商品的配送服务。
4.采购预算为各分包的暂估金额,具体数量以学校实际采购为准。
二、资金来源学校代收代管资金,年采购预算暂估约4000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四、竞选、开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竞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略)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8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2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四)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分包(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购买方式:(略)
1.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比选申请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比选文件汇款凭证((略):TC249DDNJ)、《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略)@(略)。购买发票(电子发票)的采购代理机构:(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重庆两江分行
(略)(略)(略)
(略)(略)0
2.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竞选文件才被接收。
(六)比选地点:(略)
(七)竞选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八)竞选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
(九)开选时间:2024年8月23日北京时间11时00分;
(十)开选地点:(略)
五、竞选保证金(一)竞选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略)
1.1比选申请人应足额交纳竞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选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竞选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竞选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略)(任选其一):
详见(略)(略)(略))对应本项目比选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1.2各比选申请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竞选保证金保函方式:(略)
2.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竞选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竞选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竞选保证金金额(竞选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选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略)(略)等金融机构。
2.2竞选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竞选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竞选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竞选文件一并递交,竞选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竞选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略)
1.未中选比选申请人的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放后,(略)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选人的竞选保证金,在中选人与采购人:(略)
(略)咨询电话:(略)
六、竞选有关规定(一)单位:(略)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略)(略)》((略))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略)
(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否则按无效竞选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竞选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比选申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现场踏勘采购人:(略)
八、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023)(略)
地址:(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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