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华厦博园G2幢1806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孝感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湖北 - 孝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竞买公告

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房产应当遵守房产所在地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公告
(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1日10时至2024年9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网址:http://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名下位于华厦博(略)房产。房地产登记建筑总面积为126.47平方米。
评估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次。
特别说明:对于税费承担,以“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无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买受人应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予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的卖方税费,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全部税费。”的表述,予以特别说明。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略)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竞买人也可向本院直接电话咨询。辅助咨询电话:李经理:(略)
特别提示:(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略)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略)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模拟竞拍中(略)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略)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正式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材料。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付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略)(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成交确认公示: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辅助咨询电话:(略)李经理:(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彭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略)
联系地址:(略)

湖北省(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湖北(略)
暂无修改记录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