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招标专区
项目专区
数据市场
营销分析
增值服务
企业服务

天津市一级河道防汛路提升治理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提升治理工程施工2024-08-(略)(略)提升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批准,建设资金来(略)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天津位于海河流域下游,境内共有一级行洪河道19条,长度1058.7公里。这些河流分属海河流域的北三河(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系、永定河系、大清河系、海河干流、子牙河系和漳卫河系,承担着重要的行洪、排涝等功能。(略)面破损严重,不利于工程管理及防洪抢险,(略)提升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永定河、永定新河、海河干流、子牙河、引泃入潮、新开河~金钟河、蓟运河等8(略)破损严重段进行提升治理。
(略)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计划工期为273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略)提升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共4个标段。分别为:
(1)标段名称:(略)
(2)标段名称:(略)
(3)标段名称:(略)
(4)标段名称:(略)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3、4标段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近五年(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略)
4.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标段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2近五年(2019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略)
4.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略)(略).cn)查询结果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5.1招标文件获取:(略)
5.2招标文件获取:(略)
招标代理:(略)
单位:(略)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略)(略)(略)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略)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9日9时30分,(略)第二开标室((略))。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略).gov.cn)、(略)网((略))发布。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代理:(略)
电子信箱:(略)@qq.com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发布日期:2024年8月15日
异议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顾方
电话:(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略)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