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FJHZ-CS-
(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②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项号2中的“资格标准”:
采购包1、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
(略)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12)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
(略)
(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12)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当月)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于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查询,如供应商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信息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
(略)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定条件: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
(略)
(11)供应商须承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响应无效。
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8(财务电话:
(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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