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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中医药大学屏山校区教工食堂及宿舍(现24#楼)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福建中医药大学屏(略))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略):E(略)(略)
各投标人:
福建中医药大学屏(略))加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澄清部分
1、问:1.根据现行《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企业专业承包包含了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两个专业资质;2.本投标附件中的设计总说明中要求:①.加固施工应由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略)
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即可。

二、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通知
1、招标公告3.4款、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略)(准)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人与优质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略)(略)的“(略)”登录)查询。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点“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⑥种形式提交;)”
修改为:“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略)查询)”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补充(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日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外省企业若提供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应附上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仍有效的应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补充(略)根据《(略))文件规定,经认定为(略)优质引进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在培育过渡期内(自认定之日起三年内,下同),可享受(略)建筑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在培育过渡期内,可享受(略)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经认定为(略)优质引进企业的,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予以扶持,过渡期为2年;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前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按照季度分数第51—150名的信用评价平均分确定(高于平均分,按实际分数确定)。经认定为(略)优质引进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补充(略)本项目无有限空间作业。
本补充通知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日期: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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