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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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略)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陈村镇广隆
(略)道路工程——工业大道西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略):GC2024(SD)WZ0170
项目名称:
(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9时30分
一、答疑与澄清修改内容
1、关于电子工程量清单交通工程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汇总情况说明:
(1)交通工程“按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编码:AZMJSCSF_1)不纳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汇总。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交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时仅汇总“系数计算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且须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保证交通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为49245.51元。
(3)交通工程中“按子目计算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项目编码:AZMJSCSF_1)须纳入交通工程的总投标报价,项目履约时参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相关约定执行。
2、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略)中“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另册”,但发标资料中并没有招标控制价,请提供。
回复:发标资料中的(如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PDF版本)仅供投标人参考使用。
3、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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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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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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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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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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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
2024年8月16日
附件:陈村镇广隆
(略)道路工程——工业大道西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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