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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2024-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金昌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甘肃 - 金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受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略)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略)划分情况、数量、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及预算金额
1、(略):JCSW2024-CS02
2、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3、磋商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主要是在工作日内提供110人左右早餐、午餐所需的食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4、磋商预算:无(以实际采购为准)
5、服务期限:1年
6、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3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4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1.5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6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资质,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订正本;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出后日期“信用中国”网站、(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服务期间为派遣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清晰可辨,要求原件带至现场备查的资料需提供原件。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略)
1、获取:(略)
2、获取:(略)
3、获取:(略)
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带至报名现场以备核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略)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略)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略)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略)
(六)其它补充事宜:无。
本公告期限:5日。
公告发布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内部、(略)站。
二、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三、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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