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学校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学校新建工程已由
(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略)教育局,
(略),
(略),行政监督部门为
(略)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平湖学校新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9995万元,工程概算68266.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2991.7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95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604.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377.8平方米(面积不包含:不计容的架空层5453.35平方米,不计面积对外开放的廊832.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26.79平方米(不含不计面积的消防水池374.19平方米;含人防面积为3896.77平方米和地下局部二层约630平方米);配套绿化、场地、给排水设施等室外附属工程。拟建400米、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各1块,室外11人制足球场1块,室外篮排球场5块等室外运动场地。
(略)、场地、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与综合布线、围墙、出入口等室外工程。购置教学教育类设备设施,
(略),报告厅设施,食堂设备设施,师生宿舍设施,以及变配电、电梯、空调、智能化等设备设施。学校办班规模拟为60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0个班、中学30班(初中18个班,普通高中12个班),再预留12个机动教室。预留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约253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泊位510个,预留地下室安装机动车充电桩车位51个。建设地点: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3.1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单位:
(略)
☑3.4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牵头人)承接过总建筑面积在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建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时间以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三者缺一不可;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施工许可证中未体现总建筑面积的,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工程总建筑面积解释顺序为:施工许可证>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上下载方式:
(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4日9时30分,
(略)314室(
(略)三楼),
(略)提前半小时接标。
8.联系方式: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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