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翔政征预告补〔2024〕8号
为实施
(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现发布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根据《
(略))等文件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征收面积4.8796公顷(具体范围及坐标详见附图)。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凤翔街道陈新、井
(略)。最终征收范围以土地现状调查和正式批复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三、公告期限
自2024年8月5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
(略)办事处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同时对本项目土地征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若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
(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
(略)
(二)项目征收过程中若涉及评估的,评估时点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项目征收范围示意图(2000坐标系)
(略)(略)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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