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项目竞争充分,现更正事项、内容如下:
一、原竞标公告“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
(略))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的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原则上混凝土运输距离不大于30km。2、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竞标响应人近2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更改为“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是制造企业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
(略))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办理的相关资质文件与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原则上混凝土运输距离不大于30km。
2、竞标响应人是代理商的,应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
(略))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竞标响应人近2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个。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竞标响应人税率不作统一要求,如各竞标响应人税率不一致时,评审价按不含税总价进行评审。
三、原竞标文件中“基准价(信息价)B:投标基准价B以2024年5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略)2024年第3期混凝土价格为准,合同执行期间基准价为对应上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略)区)混凝土价格;”其中投标基准价是“
(略)”与合同执行期间基准价是“
(略)区”两处不一致,因其项目所在
(略),应执行
(略)造价信息。
因此更改为“基准价(信息价)B:投标基准价B以2024年5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略)2024年第3期混凝土价格为准,合同执行期间基准价为对应上月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略))混凝土价格;”
四、原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7:00
现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19日17:00
五、原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0:00
现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3日10:00
(略)
(略)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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