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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财政局(政府公物仓)一批公务车辆拍卖(三次)公告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萧县财政局(政府公物仓)一批公务车辆
拍卖(三次)公告
(略)(以下简称“拍卖人”)(略)财政局(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对其拥有的一批公务车辆进行公开拍卖。
委托人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略)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略)
萧县财政局(政府公物仓)一批公务车辆拍卖(三次)

项目
(略)
XXCQ(略)

委托人
萧县财政局

公告竞价期限及竞价规则简述
1、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
3、拍卖地点:(略)
4、展示地点:(略)
本场拍卖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3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卖会开始后3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竞买人开始自由竞价,3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卖成交。(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标的物基本情况
(略)
(略)
(略)
品牌
(略)
起拍价(元)
竞拍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1
皖LA190警
LSVT4133X9N474984
桑塔纳牌SVW7182HQD小型轿车
4471
1500
1500
2
皖L40966
LSVDL29F(略)
帕萨特牌SVW7183LJi小型轿车
5175
1500
1500
3
皖LD186警
LSJW6G39BJ010547

荣威牌CSA7180AC小型普通客车
6075
2000
2000
4
皖LD257警
LVTDB12A2AB061829

开瑞牌SQR6400S227小型普通客车
2868
1000
1000
5
皖L1452警
LJNMDV1E0FN112753

东风牌ZN6440V1W5小型普通客车
2891
1000
1000
6
皖L1347警
LJNMDV1E8FN112760
东风牌ZN6440V1W5小型普通客车
2410
1000
1000
7
皖L23W83
LSJW34G30CG071184

荣威牌CSA6472AC小型普通客车
10975
3000
3000
8
皖LYJ696
LVTDH12A0CB060762

开瑞牌SQR6400Q220小型普通客车
2868
1000
1000
9
皖LL4173
LJ16AA331A(略)

江淮牌HFC5036XJHBE3小型专用客车
3240
1000
1000
特别提示:1、标的实物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标的清单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车辆以实物现状整体移交。
2、车辆出现所有状况(超速、违章、脱审、保险、车辆购置税、扣分、无车辆登记证书、(略)牌、车辆进水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标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协助。标的的过户、车辆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补证、移交、装卸、运输、改漆、脱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办理过户时,发现有未消除的违章记录,由买受人消除。标的物按现状,由委托人负责移交、过户给买受人。
3、(略)牌,(略)牌不在拍卖范围内,(略)牌由委托人自行处理。
4、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内,应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位置、质量、数量、瑕疵、标的的使用、能否过户、车辆违章、保险与年审、相关费用、标的瑕疵等全面情况。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情况,接受标的拍卖状态,并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我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介绍的一切资料均是向竞买人提供的参考,(略)及委托人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标的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的内容约定履行。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标的物的状况为由,拒绝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
6、成交车辆在办理过户、转籍期间,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车辆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清运,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负责协调清运。
7、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过户入籍有不同规定,请竞买人自行详细了解当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尾气排放标准等规定。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略)、委托人、拍卖人不因此予以退款和退车。
8、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在15天内提车与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买受人选择报废处理依法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需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并将已过户证明资料(报废处理的需提供报废注销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等资料)送交委托人,以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略)
开户行:(略)萧县支行
(略):标的1:(略)(略)
标的2:(略)(略)
标的3:(略)(略)
标的4:(略)(略)
标的5:(略)(略)
标的6:(略)(略)
标的7:(略)(略)
标的8:(略)(略)
标的9:(略)(略)

报名须知
1、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与竞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竞拍资格。
4、意向竞买人要与委托人等相关部门沟通清楚,竞买前一定要认真了解、咨询标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手续并承担所有竞拍后的风险,否则买受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导致不能签约或履约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参拍前一定要向委托人咨询清楚《车辆转让合同》里约定事项后,再报名参拍。
5、竞买人报名时需认真仔细阅读本期拍卖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拍卖文件是公告的组成部分,和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略)提供所有《公告》等相关附件资料每项条款内容,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报名、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拍卖前一日17时止(以到帐时间为准)
7、支付方式:(略)
注意事项:
1、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需确保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
2、(略)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的,(略)(略)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成交价款在成交公告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详见《车辆转让合同》),在与委托人签订完《车辆转让合同》后,买受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报名及注册竞价程序
(略),网上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略)上报名。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略)
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略)上报名。(略)5楼办理ca锁,联系电话:(略)
项目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向拍卖人提供有效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已便于发布成交公示。
(略)上报名时所需上传:
自然人: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保证金汇款证明3、银行卡原件扫描件上传
企业:1、营业执照扫描件2、保证金转款证明3、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上传
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以上所有步骤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略)(略)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支付方式:(略)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成交价款在成交公告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萧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略)城中支行,(略)(略)(略)8。详见《车辆转让合同》),在与委托人签订完《车辆转让合同》后,买受人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佣金缴纳: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按照《拍卖法》实施细则及报价向拍卖人支付佣金。(户名:(略);账号:(略)(略);开户行:(略)(略)支行),标的成交后,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本公司只开具普通票据。
3、买受人交清所有款项后到委托人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个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成交确认书,企业法人须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十一
公告发布媒介、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1、公告发布媒介:(略)网站。
2、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略)网站发布成交公告。
3、《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
4、《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略)
5、《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个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成交确认书,企业法人须带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
特别提醒
1.买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须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履行。
2.拍卖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所有竞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约定:买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拍保证金转至拍卖人处理(拍卖人扣除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如再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和原成交佣金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活动若有变动,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竞得标的后,委托人不提供任何增值税发票,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
联系方式:(略)
委托人:萧县财政局梅主任(电话):0557—(略)
拍卖人:(略)董女士(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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