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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发布日期:2024-08-15
所属地区:安徽 - 蚌埠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各有关单位:(略)
根据省、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求,开展2024年度(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
全县企事业单位:(略)
二、申报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使命,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思想政治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学历资历和论文著作条件等,参考《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略)“政工职评”版块下载,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根据皖人社秘〔2017〕304号文件,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各单位:(略)
(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执行公务员工资的事业单位:(略)
三、破格条件和优惠政策
破格申报条件参考《若干规定》和《处理意见》。因公派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1年以上人员申报高一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对论文和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经验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因公派出执行乡村振兴任务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执行援疆、援藏、乡村振兴任务满3年以上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四、同级职称转评
其他系列职称转评同级别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要求与正常申报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略)
(二)加强推荐把关。申报对象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晋升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品应是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转评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其代表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作品不得在申报当年度集中发表。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对材料真实性、岗位认定、业绩与能力条件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精力不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得提交评审。
(三)落实评聘工作。评审工作结束后,对于取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规定领取资格证书人员,各单位:(略)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评审材料由主管部门负责政工职评的工作人员统一报送,请提前电话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逾期报送或申请人个人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略)

附件1:报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
2: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3:中、初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中共(略)委宣传部
2024年8月14日


附件3: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附件2:高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ls附件1:报送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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