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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水利局2024年嵩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土建及监理项目(一至十标段)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嵩县水利局2024(略)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土建及监理项目(一至十标段)变更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嵩县工施招标新(2024)0006号
(略):嵩政采公开-2024-74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略)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8月15日、《(略)》《(略)网》
二、更正信息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略)投标保证金:
一至十八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十九至二十标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保函、工程保函或工程保证金保险
1.以转账方式:(略)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
(2)每个标段(包)由“(略)(略),不同标段(包)(略)不同。
(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略)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
(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略)
(5)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略)退还;中标公示发布之后,非中标人的候选人,(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略)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以银行保函、工程保函或工程保证金保险方式:(略)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应由经过注册的有资格出具保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略)出具的投标保函。
(2)投标保函参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2018〕14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保证保函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19〕2号)文件的规定
(3)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
(二)现变更为:
(略)投标保证金: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略)》《(略)网》上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招标人:(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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