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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合信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云浮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广东 - 云浮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略)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略)
(二)预计采购金额:17.98万元
(三)项目地点:(略)
(四)项目概况:(略)采购1辆7座公务车。
(五)采购范围及标的清单
标的物清单及标的划分情况如下:本次采购分为1个标包,共1家单位:(略)
(略)
标包名称:(略)
技术参数要求(参考但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单价限价(元/台)
数量
总价限价(元)
保证金(万元)
市场指导价(元/台)
备注
1
(略)生产经营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详见附件一:车辆需求信息表
179800
1
179800

179800
裸车价

(六)采购范围:(略)采购1辆7座公务车。
(七)交货地点:(略)
(八)交货期: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车。
(九)报价形式:本项目采用总报价方式:(略)
(十)有效报价:供应商单价报价及总报价≤最高单价限价及最高总限价且供应商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为有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略)
内容
1
(略)要求,(略)(https://(略))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单位:(略)
5
(略)(略)(略)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
供应商未被(略)(略)(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略)
内容
1
供应商必须为所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或为制造商的一级代理经销商(即直接取得制造商关于报价产品的代理经销权)。

四、采购文件获取:(略)
(一)采购文件获取:(略)
(略)(网址https://(略))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略)获取:(略)
(二)重要提醒:
(略)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略)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略)(略)完成下载。((略)注册流程:登录https://(略)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略)注册指引)。如注册过程中有问题请致电(略)转4。
凡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获取:(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址https://(略))上发布。
六、响应文件递交
1.(略)(网址https://(略))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全电子无纸化采购,(略)完成响应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及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略)制作或上传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获取:(略)
3.电子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6日17时00分00秒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00秒
5.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00秒
6.报价地点:(略)
七、异议
1.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略)
受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5280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受理邮箱:(略)
注:如咨询本项目业务情况的请拨打公告中采购服务单位:(略)
2.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略)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略)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略)
3.异议提出的时限
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异议提出的时限内先向异议受理机构提出异议,由异议受理机构及采购人:(略)
(1)对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三天前提出;
(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3)对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天内提出;
4.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略)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略)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或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5.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受理部门:(略)综合部
投诉电话:(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投诉邮箱:(略)
九、联系方式:(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采购服务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略)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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