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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遴选1名)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属事业单位:(略)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遴选1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略)
二、遴选单位:(略)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一)报名人员范围川(略)机关、事业单位:(略)
(二)报名人员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略)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略)
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略)
(四)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比如: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2年的,则考生应至少于2022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最低服务年限参照类推。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或岗位,如会计、党务、文秘)工作年限的,考生须同时符合,间断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五)年龄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主要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七)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略)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四、(略)上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略)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
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略)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略)(略)(略).cn)“热点服务”中“(略)上报名”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00至8月17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4年8月20日9:00(略)上缴纳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3日9:00—9月7日9:00(略)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科(略)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
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略)
五、考试考核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略)站、招聘单位:(略)
(一)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略)
公共科目笔(略)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为2024年9月7日(星期六)8:30—12:00(其中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具体时间及地点:(略)
2.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略)
专业科目笔试由相关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1)凡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笔试成绩折合规则,以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
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略)
资格复审最晚应于面试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略)
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略)
(三)面试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可采取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略)
面试组织按照《(略))等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略)
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甲类成绩计算类型: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乙类成绩计算类型: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丙类成绩计算类型:(《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丁类成绩计算类型: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略)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考察实行1:1等额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略)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无正当理由放弃考察资格及后续拟聘资格的,遴选单位:(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略)
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略)
(略)(略).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
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略)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附件1“备注”栏)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略)
九、纪律要求事业单位:(略)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略)
十、其他遴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按以下方式:(略)
综合管理部门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
察、公示等问题,请咨询附件1中的报考单位:(略)
2.若本次遴选时间安排有调整的,(略)站、遴选单位:(略)
3.(略)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略)(略);考试考务咨询电话:(略)
(略)事业单位:(略)
(略)@qq.com(该邮箱:(略)
附件:1.(略)属事业单位:(略)
2.(略)事业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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