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垃圾中转站运行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
(略):GDS-CG-GK-
(略)
二、项目名称:
(略)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零捌分(
(略).08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柒佰柒拾肆元零捌分(
(略).08元)
评审总得分:97.3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服务范围:承接
(略)范围内所
(略)生活垃圾的中转运输作业,日产垃圾量预计120吨,单程运距约为15km,
(略)处理。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一个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彩霞、张卉、张德芬、沈光泉、叶承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略)
2.金额:人民币壹万零玖拾捌元壹角贰分(10098.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广德经济
(略)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
(略)
2.采购人:
(略)
3.被质疑人名称:
(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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