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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配套设备及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发布日期:2024-08-16
所属地区:宁夏 - 银川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NCZ002413
(略)(略)XB0080-02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932000.00
最高限价(如有):932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略)
二标段(二次)臭氧治疗仪其他医疗设备1臭氧治疗仪200000
二标段(二次)透析专用电子轮椅秤其他医疗设备1透析专用电子轮椅秤2000
二标段(二次)血液透析仪体外循环设备4血液透析仪600000
二标段(二次)除颤心电监护仪(三合一)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1除颤心电监护仪(三合一)130000
数量合计:7预算合计:932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相关产品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略))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具体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活动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所投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4)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略)”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单位:(略)
三、获取:(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获取:(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二标段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pdf
合同主要条款.pdf
代理机构:(略)
发布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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