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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购某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8-17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量化版)(略)
(略)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1.(略)(以下简称“四川港投”)(略),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820亿元,(略)(略)(略)(略)(略)(略)开展资产评估。
1.2本项目的比选人:(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
(略)注册资本约10亿元,总资产超160亿元,净资产超30亿元,(略)约10家,主要业务在长三角开展,(略)开展资产评估。
2.2比选项目名称:(略)
2.3时间安排:拟于2024年8月下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比选内容:
根据四川港投要求,(略)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符合国资监管规范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略)开展资产评估,(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分别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技术说明和评估明细表,评估报告需满足四川省国资委评估备案要求;
(略)提供本项目有关资产评估方面的全程咨询服务,进行与标的相(略)域和行业分析,并根据项目后续推进需要提供相关专业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交易谈判中价格说明等。
(略)提供全程相关咨询回复,提供资产年评估调查相关建议,出具相应意见书;
(略)协助四川港投向上级单位:(略)
(略)本次尽职调查及审计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根据《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略)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略)
(略)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接受被资产评估单位:(略)
(6)处于投标禁入期;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为国有企业投资并购项目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资产评估报告二维码封面及目录,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需明确投标人业绩的委托人性质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还是参股),如业绩不属于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下同)。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招标人:(略)
3.4业务骨干:至少配备1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并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3.7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略)投资运营部(地址:(略)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略)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略)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5.1本比选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8月2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6.评审地(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略)(略).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蒋女士电话:(略)(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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