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BB2024HYCGJ094
二、项目名称:
(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成交金额:140.3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40.3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品牌:启印、爱惟视、玉捷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略):定制、2kg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响应表;
数量:钢琴(含1台三角钢琴)13台、紫外线消毒灯1个、灭火器2个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单价:钢琴(含1台三角钢琴)
(略)/台、紫外线消毒灯
(略)/个、灭火器200元/个等,其他详见公告附件分项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志臻(组长)、张红梅、顾乃传(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文件约定收费为叁万贰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略)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
(略)(略)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
(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
(略)(略)在线向
(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
(略)
②采购人:
(略)
③被质疑人名称:
(略)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采购人:
(略)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略)教育局2024年第三幼儿园本部园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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