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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G+智造工厂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发布日期:2024-08-18
所属地区:江苏 - 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5G+智造工厂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略)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5G+(略)(略)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024-06-(略)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5G+智造工厂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略)(以下简称“(略)”)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略)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规模:该项目位于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东至元和塘、南至冶长泾、(略)、北至绕城高速。5G+智造工厂产业园占地面积约3813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60米,拟新建生产厂房、配套用房等;合同估算价约为49028.82万元,其中施工费约48543.13万元,设计费约485.69万元。
标段划分:
(略)
标段名称:(略)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N(略)(略)
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5G+智造工厂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相城国家级经济技术(略)5G+智造工厂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

49028.82
6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6日00:00至2024年08月23日23:59:59止,(略)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略)内评审时)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略)递交投标文件;
5.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略)向招标人:(略)
5.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略)。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他明确事项
6.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满足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初步设计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综合管线设计、安装设计、幕墙设计、景观园林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等)、泛光照明设计、智能化设计、门窗及幕墙深化设计(如有)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图纸报审(施工图、消防及相关图审等)、工程全过程配合服务等(按甲方要求),按建设单位:(略)
项目建设施工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管理,以及本标段范围内的土方工程(包含建设单位:(略)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略)
6.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6.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略)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略)
(3)与招标人:(略)
(4)单位:(略)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1)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3)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总投资(总造价或建安费)28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
注:申请人工程总承包和施工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略)(略)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申请人设计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注:所有业绩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6.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略)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略)场准入的单位:(略)
(4)其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略)
(5)投标单位:(略)
(6)本项目执行(略)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略)
(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22]2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cn:8086/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0电话:(略)3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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