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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龙门县平陵镇金龙大道隘子路段旁的土地使用权(变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8-19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3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人民法院,网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略)
委托评估结果: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伍万壹仟柒佰肆拾元(¥(略)元)。
变卖价:人民币陆佰伍拾捌万零玖佰柒拾肆元肆角(¥(略).4元)。
增价幅度: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略))。
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元整(¥(略)元)。
变卖预缴款:人民币陆佰伍拾捌万零玖佰柒拾肆元肆角(¥(略).4元)。(含保证金:(略)元)。
二、变卖标的物特别提示
1.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2.该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期限为2032年12月15日,土地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现对照《(略)总体规划((略))》,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农林用地(E2),经本院向相关部门了解,因该土地所在位置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无法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3.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其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因法院调查的局限性,本次拍卖标的物仍可能存在其他未知未披露的瑕疵,有意竞买者请务必在拍卖前仔细了解知悉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或不如意之处,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现场看样。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及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或条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略)(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的要求操作。(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规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并经法院确认(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在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法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材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合竞买委托书原件。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参加竞买。
执行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和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对于在司法变卖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悔怕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时为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略)
集中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统一安排,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如需预约看样,请通过电话方式:(略)
注:咨询、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优先购买人的情况
本变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变卖方式:(略)
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略)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七、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告知及服务费的承担
(略)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工作,协助法院接受咨询,展示拍卖财产,引领现场看样;拍卖相关文书材料的交接;协助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照片等资料;协助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辅助性工作,相关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该标的物成交后从成交价款中优先支付给第三方机构,买受人无需承担该费用。
【网拍服务费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按拍卖标的成交金额收费,实行分段计费:
1万元(含1万元)每个标的辅助费为50元;
1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的为1.5%(封顶50+7350=(略));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的为1%(封顶7400+5000=(略));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为2‰(封顶12400+8000=20400);
超过500万元以上为0.5‰(单笔封顶5万元,单宗封顶10万元);
(略)络拍卖的财产在(略)以外的,上浮10%收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网络拍卖的财产在广东省以外的,上浮20%收取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上浮部分含标准基础辅助费的总数不高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申请执行费计算标准。
单宗案件多个拍卖财产辅助费用总数不超过10万元。
法院经摇珠选定本次拍卖唯一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咨询电话:(略)
特别提醒:(略)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相关情况。
八、变卖通知
本次变卖已经将变卖情况通知能够通知的当事人。按《(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或未收到变卖通知的,自本变卖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9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及变卖余款的缴纳
1、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略)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略)上支付,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略)(2024)粤1324执恢89号变卖款,详细请咨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络拍卖辅助机构。
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略)(略))。
(略)上付款方式:(略)
https://(略)-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3、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变卖标的物的交付、产权转移及税费负担的特别提示
变卖成交并支付所有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法院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和《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领取变卖款收据,变卖财产的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竞买人在参加变卖前须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在地的房地产转让过户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未能过户及办理证照的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变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迟延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后,买受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办理二次过户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略)
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等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的,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十一、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公示及悔拍的法律后果的特别提示
买受人真实身份须在拍卖成交确认书上载明,(略)上公示。
买受人逾期未交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标的物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二、竞买人银行贷款
变卖贷款行为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变卖贷款相关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协商和签约,与法院无关。银行放款时间与交付变卖尾款时限无任何关系。若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尾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的联系方式:(略)
1.(略),不收取任何费用。(略)是本次拍卖唯一被选定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略)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在该标的物公示和变卖期间,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变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略)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请竞买人和案件当事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2.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并自行下载查看与变卖标的物有关的权属和价值等材料,充分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拍卖规则,清楚司法变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若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3.(略)锁定保证金,(略)将保证金扣划至法院指定的账户,及买受人将拍卖余款汇入法院账户外,法院、(略)、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等均不涉及收取任何费用情况。敬请特别留意,如有疑问请到法院核实相关情况。
4.网络司法变卖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公开处理执行财产、实现执行目的的活动。网络司法变卖具有司法性质,属于执行活动的一部分。覆盖、毁损、撕扯变卖法律文书,向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竞买人递发名片,擅自带人看样,扰乱看样现场,(略)下载文字、图片和视频用于商业等非竞买目的,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操纵、垄断竞拍价格,恶意串标,(略)络司法变卖的行为,均属于妨害诉讼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在该标的物公示和变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规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大家及时来电来信如实举报或反映,举报监督电话:(略)
6.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略)-qa-jump
淘宝技术咨询:(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广东省(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略)段旁的土地使用权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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