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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2024-1号、2024-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所属地区:甘肃 - 陇南 发布日期:2024-08-19
所属地区:甘肃 - 陇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甘肃(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徽自然资源告字〔202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略)
宗地位置
供地条件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2024-1号
(略)贺店村三社,宗地四至:东临山坡,南临贺店小学,北临住户,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规TJ(2024)0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4877平方米(约合7.3155亩)
工矿
(工业)用地
≥1.0
30%-60%
≤15%
50年
190
万元
2024-2号
(略)贺店村四社,宗地四至:东临空地,南临(略)(略),西临住户及空地,具体位置以宗地图为准。
现状(规划指标详见徽规TJ(2024)0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4266平方米(约合
6.399亩)
工矿
(工业)用地
≥1.0
30%-60%
≤15%
50年
165
万元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略)
(略)挂牌公示栏。
二、(略)(略):B(略)00001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未交清的;
(三)其他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有意竞买者于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9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公开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略)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三)(略)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略)
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略)
出让方式:(略)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略)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略)
1.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5:00时
2.拍卖地点:(略)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略)
1.挂牌竞价期限: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25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略)
4.挂牌出让会地点:(略)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略)交易大厅领取《甘肃(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附着物情况:徽县2024-1号宗地附着未完工的一幢三层建筑物,建筑面积1488.17平方米,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一幢已完工建筑物,建筑面积1765.53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均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已完成征收补偿,产权归政府所有。
(二)宗地附着物处置:按《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之规定。徽县2024-1号、徽县2024-2号宗地附着物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其中:2024-1号宗地附着物价值(略)元,2024-2号宗地附着物价值(略)元,竞买保证金仅为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包含地上附着物价值。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让价款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略)财政指定账户,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的,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成交结果无效。
(三)地上附着物办理产权登记约定,详见《甘肃(略))》。
(四)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五)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略)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六)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出让宗地成交价款不含出让方代扣的各种税费,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八)受让人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徽(略)总体规划(2010—2030)》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九)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甘肃(略))》载明的为准。
徽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略)
(一)徽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二)(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徽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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